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6-011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
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力斯”)于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调整
新药研发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新增年产 1.5 亿片甲磺酸伏美替尼固
体制剂生产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新药研发项目”、
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意调整“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的投资金额。公
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2559 号),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73 元,募集资金总
额 为人民 币 204,57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 人民 币
部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1 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
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
目变更、金额调整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投资新药研发项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09)、《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及《上海艾力
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公司依生产经营需要,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 至 2026 年 3 月
编
募投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31 日,已使用募集
号
资金
新增年产 1.5 亿片甲磺
生产项目
注:上述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均已于 2024 年度内结项,已使用募集
资金总额分别为 39,565.53 万元、12,727.06 万元、811.18 万元。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新增年产 1.5 亿片甲磺酸伏美替尼固体制剂
生产项目”,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累计已投入 尚未使用的 利息及理财 预计募集资
募投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 募集资金金 募集资金金 收入净额 金节余金额
额(1) 额(2) 额(3) (4) (3)+(4)
新 增 年 产 1.5
亿片甲磺酸伏
美替尼固体制
剂生产项目
注:
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
(一)本次“新增年产 1.5 亿片甲磺酸伏美替尼固体制剂生产项目”拟实
施结项的主要原因
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告知书》,“新增年产 1.5 亿
片甲磺酸伏美替尼固体制剂生产项目”已通过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这意味
着该生产线已满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生产条件,获准正式投入生产。鉴
于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
合理、高效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
前提下,公司加强了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
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较好的控制了资金支出,形成了资金节余。
(二)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年产 1.5 亿片甲磺酸伏美替尼固体制剂生
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新增年产 1.5 亿片甲磺
酸伏美替尼固体制剂生产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1,168.09 万元用于“新药研发项
目”,剩余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 1,028.11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转出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金额为准。
单位: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 拟用于新药研发 拟用于补充流动
募投项目名称
节余金额 项目金额 资金金额
新增年产 1.5 亿片甲磺酸伏美替
尼固体制剂生产项目
注:
四、本次拟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基本情况
随着公司在研项目的持续推进,公司拟对“新药研发项目”的部分子项目投
资金额进行调整,并使用上述公司原“新增年产 1.5 亿片甲磺酸伏美替尼固体制
剂生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168.09 万元对“新药研发项目”进行补充投资。具
体情况如下:
(一) “新药研发项目”已投入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新药研发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子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EGFR 外显子 20 插入突变
抑制剂
临床前
临床前研究合计 25,532.43 20,388.10
临床
联合化疗对非小细胞肺癌
的治疗
IIIB 期 不可 手 术非 小 细 胞
肺癌的治疗
联合 VEGFR 抑制剂临床研
究
伏美替尼 20 外显子插入突
变 NSCLC 临床研究
伏美替尼罕见突变临床研
究
KRAS-G12D 抑制剂临床研
究
临床研究合计 81,083.44 43,240.43
合计 106,615.87 63,628.53
注:上表所涉及的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 本次“新药研发项目”的拟调整计划及具体原因
(1)增加“新药发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
公司以全球医药市场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为导向,专注于肿瘤治疗领域,以
开发出首创药物(First-in-class)和同类最佳药物(Best-in-class)为目标,致力于
研发和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安全、有效、惠及大众的创新药物。公司拥有涵
盖创新药物研发全流程的完善的研发组织架构,具备丰富的在研项目管线和研发
技术储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有多款涵盖肺癌、乳腺癌、消化道肿瘤等
治疗领域的在研项目,并预计于未来一定时间内陆续提交上述在研项目的 IND
申请。因此,公司拟增加本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至 36,318.27 万元。
(2)调减“第四代 EGFR TKI”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
公司引进的 AST2303 片(ABK3376 片)是高选择、可入脑的新一代 EGFR
口服小分子抑制剂,可高效抑制 EGFR C797S 突变。临床前研究显示,无论单药
还是与公司已上市的第三代 EGFR 抑制剂伏美替尼联用,都取得了积极的结果,
有望成为精准治疗伴有 EGFR C797S 耐药突变非小细胞肺癌的新一代靶向治疗
药物。由于该项目目前仍处于临床早期阶段,后续临床开发到药品获批的周期长
且环节多,开发过程受到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经综合考虑,公司拟调减“第四
代 EGFR TKI”项目的后续募集资金投入,改由自有资金投入使用。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第四代 EGFR TKI”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555.67 万元,剩余
(1)暂停“KRAS-G12D 抑制剂临床研究”项目并调减募集资金投入
公司综合考虑 KRAS-G12D 抑制剂的市场竞争情况及公司整体研发计划,决
定暂停 KRAS-G12D 抑制剂的后续临床开发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KRAS-
G12D 抑制剂临床研究”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86.69 万元,剩余 13,391.32
万元的募集资金拟全部转入“新药发现”项目。
(2)调减“新辅助临床研究”、“第四代 EGFR TKI 临床研究”共计 2 个子
项目的后续募集资金投入
随着新辅助临床研究的推进,公司拟调减该项目相应募集资金投入至 231.35
万元,后续改由自有资金投入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辅助临床研究项目已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31.35 万元,剩余 108.65 万元的募集资金拟全部转入“新药
发现”项目。
由于该项目目前仍处于临床早期阶段,后续临床开发到药品获批的周期长且
环节多,开发过程受到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经综合考虑,公司拟调减该项目相
应募集资金投入至 305.92 万元,后续改由自有资金投入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
“第四代 EGFR TKI 临床研究”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05.92 万元,剩余
日,
(三) 本项目调整前后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子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临床前 5 第四代 EGFR TKI 7,700.00
临床前研究合计 25,532.43
临床 7 伏美替尼 20 外显子插入突变 NSCLC 临床研究 16,000.00
临床研究合计 81,083.44
合计 106,615.87
单位:万元
序号 子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临床前 1 RET 抑制剂 2,056.33
临床前研究合计 51,894.57
临床 7 伏美替尼 20 外显子插入突变 NSCLC 临床研究 16,000.00
临床研究合计 55,889.39
合计 107,783.96
注:上表所涉及的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经过上述调整,原“新药研发项目”的合计投入由 106,615.87 万元增至
尼固体制剂生产项目”结项后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 1,168.09 万元投入。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将“新增年产 1.5 亿片甲磺酸伏美替尼固体制剂生产项目”予以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新药研发项目”、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调
整“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的投资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的
决定,有利于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充盈公司的
现金流,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
略,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的
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
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
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事项无异议,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调整新药研发
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