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6-009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提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
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减值准备提取的议案》。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有关依据和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应于资产负债表日以预
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
备。公司应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
试,并对发生减值的资产,以该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资
产减值准备。同时,企业会计准则亦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确定存货的
可变现净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
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提取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存货跌价准备的提取
根据相关规定,经测试,公司 2025 年度需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6,523.36 万元。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规定,经测试,公司 2025 年度需提取固定资产减
值准备 66.65 万元。
(三)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提取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规定,经测试,公司 2025 年度需提取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 1,244.41 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786.44 万元。受上述因素影响,公
司 2025 年度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2,030.85 万元。
三、本次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综合以上因素,本次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提取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后,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提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
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公允地反映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
性,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提取。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