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新材: 冠城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2 20: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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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就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周到先生、薛黎曦女士、胡超先生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占比超过二分之一,并由会计专业人士周到先生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
委员对公司提交的年度内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计提资产减值等事项进行审议,会
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三、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工作安排进行磋商,对2024年年报审
计工作安排、审计人员、审计范围和总体计划、审计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责人,督促审计进度,并及时沟通审计问题。审计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记录了督促
审计工作进度的方式、次数和结果,并由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阅后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指
南、通知等规定进行了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
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所有者权益变动,同意向会计师
事务所提交此报表用以审计,并出具了书面审阅意见。
  (1)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财务信息进行审阅,认为公司经
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指南、通知等
规定进行了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
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所有者权益变动。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经立信
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财
务信息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对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报酬的事项进行审阅,
同意公司根据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有关协议,支付
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
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编制的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制状况和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对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
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审议,建议继续聘任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5)对《关于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转回的议案》进行审议,认为公司本次
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转回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
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提取
和转回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公允地反映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
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资产
减值准备提取和转回。
  (6)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关于立
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会议,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及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会计报表
及相关财务信息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
相关指南、通知等的规定进行了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各报告
期末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并同意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提交
董事会审议。
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工作安排进行磋商,对2025年度审
计工作的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审计范围、总体计划、审计风险判断、风险及舞
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报审计要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送了内部审计报告相关文件,就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
开展情况、初步审计结论及后续审计工作安排进行汇报。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表》进行复核,确认可按计划实施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月24日、7月15日、10月17日通过邮件报送的季度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重大
事项检查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重大事项检查报告》。
  除上述事项外,2025年,公司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执行审
计计划,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
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充分发挥监督审查
作用,尽职尽责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内部控制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工作及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
恪尽职守,积极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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