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96 证券简称:旺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 5.53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 139,964,3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2,568,164.35 元,到账时
间为 2023 年 4 月 10 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投入进度
募集资金计划 累计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用 实施 (%)
序号 投资总额(调 金金额
途 主体 (3)=(2)
整后)(1) (2)
/(1)
新能源汽车高
建设项目
离合器核心零
部件摩擦材料
技改项目
数字化工厂技
改项目
合计 - - 122,568,164.35 108,412,045.87 88.45%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金额(元)
重庆市旺成科技 重庆农村商业银
股份有限公司 行北碚支行
重庆市旺成科技 招商银行重庆沙
股份有限公司 坪坝支行
合计 - - 3,702,640.92
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1,2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公告编号:2026-031)。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
的相关安排,公司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新能源汽车高精度
传动部件建设项目、离合器核心零部件摩擦材料技改项目、数字化工厂技改
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
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
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
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1,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
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
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选择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
全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
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资相关产品,
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
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通过进
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利用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
产品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
议。
六、备查文件
(一)《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
议决议》
(三)《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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