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公告编号:2026-030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6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1
年修订本)》第十五条,纳税人按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
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当月 1 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
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在折合成
人民币计算时,折合率可以选择当月 1 日有效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法实施条例》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关于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
结算销售额的,在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时,折合率的选择由原来的“当月 1 日的人
民币汇率中间价”变更为“每月 1 日有效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相关条例内容进行的变更,变更后
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
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务院相关条例要求,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条例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务院相关条例要求,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是公司根据
国务院相关条例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
(二)《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