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6 证券简称:英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
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飞米智慧能源源网荷储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2 号)同意注
册,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400,000 张,发行价格为每张
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0,000,000 元,扣除
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8,039,405.6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2]230Z0206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及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6 年 3 月
项目预计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31 日累计使用募
总额 金额
集资金金额
安徽飞米新能源分布 安徽飞米新能源科
式光伏电站投资项目 技有限公司
PC 合金精密结构件 英力电子科技(重
技术改造项目 庆)有限公司
飞米智慧能源源网荷 湖北飞米储能科技
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合计 24,382.82 24,382.82 11,540.53
注*:PC 全铣金属精密结构件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投资金额 2,929.00 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
资总额的 0.55 万元资金来源为存款利息收入。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1,307.86 万元,扣除累计
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11,888.20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
入及理财收益 1,146.75 万元,手续费支出 0.56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3,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4,034.39 万
元。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募投项目“飞米智慧能
源源网荷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
额不变。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拟投
序号 投资项目内容 增减金额
名称 放募集资金 放募集资金
飞米智慧 1 建设投资 1,501.76 548.61 -953.15
能源源网
荷储研发
中心建设
项目 1.3 软件购置费用 293.17 193.83 -99.34
合计 项目总投资 2,996.49 2,996.49 -
注:上表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拟根据现有业务的发展需求和项目的实际运行情
况,在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
项目“飞米智慧能源源网荷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实
现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募投项目实施进展。预计本次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将更
有利于合理安排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
而作出的审慎决策,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需要进行的调整,可有效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优化整体资源配置,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调整
没有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用途和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
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
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对“飞
米智慧能源源网荷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本次部分募投项目
内部结构调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
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
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
异议。
五、备查文件
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