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6-010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中汇所”或“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包括
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下同),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汇所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
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
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
工作的要求。
中汇所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
性和稳定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规定及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汇所为
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7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278 人
最近一年(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 万元
最近一年(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 万元
最近一年(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 家
上年度(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 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
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开始从 开始为本 近三年签署
成为注 开始在中
事上市 公司提供 及复核过上
姓名 项目职责 册会计 汇所执业
公司审 审计服务 市公司审计
师时间 时间
计时间 时间 报告家数
项目合伙 2019 年 9
孙业亮 2018 年 2006 年 2025 年 5家
人 月
签字注册 2022 年 5
王继强 2018 年 2014 年 2022 年 1家
会计师 月
质量控制 2012 年 11
陈艳 2008 年 2008 年 2025 年 2家
复核人 月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 11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05 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5 万
元。
上期审计收费 11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05 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5 万
元。
本期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
等因素确定,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 0 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了审慎审查。中汇所具备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审计资格,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
等方面均符合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
该所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各项工作,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执业准则。
为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其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建议续聘中汇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所作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
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
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