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
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
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
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00,457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87,22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7,291 万元。2024 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5 家,该类客户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1)制造业-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制造业-专用
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7 家。
(二)执业记录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中汇会 开始为本公司
成为注册会
姓名 项目组成员 市公司审计 计师事务所执 提供审计服务
计师时间
时间 业时间 时间
刘成龙 项目合伙人 2013年 2010 年 2013年3月 2023 年
签字注册会
庞绪庆 2020年 2018 年 2020年7月 2024 年
计师
质量控制复
孙玮 2011年 2011 年 2011年10月 2025 年
核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
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和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
信息,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具备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表、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
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
时。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