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日期:
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人员信息: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数量为 85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3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人数为 210 人。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9,572.2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 43,980.1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5,967.65 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 92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4 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 8,338.18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
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具有公司所
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末已经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2,182.91 万元,也已经购买注
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
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 年 01 月 01 日以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31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涉及 4 人)、监督管理措施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04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 年
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
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
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
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04 月 16 日,第四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01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
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
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
成员听取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 年 04 月 16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听取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情况等,表决通过了公司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
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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