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6-030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做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其中规定
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
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
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有关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进行的
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三)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
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
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
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