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象科技: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2 19: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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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聘请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
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在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
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容诚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容诚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三)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 次、自
律处分 1 次;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共 2 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
律监管措施 9 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 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容诚继
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工作,任期一年。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要求,容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
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
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容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
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
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
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
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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