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内外部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
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所属的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
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
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
销售业务、研发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
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治理结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重
大投资、信息披露、风险评估、内部监督、生产运营管理、合规管理、内部制度
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
投资、信息披露、内部监督等。
为加强对分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分公司、子公司内部运作机制,
促进分公司、子公司的健康发展,公司制定了《分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分
公司、子公司经营管理、人事及薪酬管理、财务管理、重大事项管理、审计监督
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同时公司要求分公司、子公司统一执行《投资管理制度》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等,以加强对分公司、子公
司及其风险事件、重大事项的管理控制;通过定期取得分公司、子公司经营情况
的数据,有效地对分公司、子公司进行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孙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内容、范围加以确定,
对股东会、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做出明确划分,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回避
表决要求,明确规定了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
为依法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
产安全,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制
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应当遵守的规定、担保对象的审查、
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担保过程的管理及风险控制等。
为进一步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维护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投
资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规范
了公司重大投资、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等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投资决策的执行、
检查和监督。
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水平,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的义务、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
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对外发布信息的主要联系人,并明确各相关部门、控股子
公司的重大信息报告责任。公司通过严格执行上述制度,有效保证信息披露工作
的顺利进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制订有《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审计部
的工作职责、权限,规范了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审计部负责审查内部
控制体系,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自我评价情况。审计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
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
的领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
司的经营管理实际状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
行持续的改进及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认定标准
缺陷
定义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一个或多个控制
损失金额达到下列任一标准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缺陷的组合,可
的即视为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
能严重影响内部
整体控制的有效
重大 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性,进而导致公
缺陷 额超过营业收入的 1%;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
司无法及时防范
或发现严重偏离
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 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整体控制目标的
额超过资产总额的 1%。 4.公司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情形。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损失金额达到下列任一标准
一个或多个一般 应用会计政策;
的即视为重要缺陷:
缺陷的组合,其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
严重程度低于重 施;
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
大缺陷,但导致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
重要 额超过营业收入的 0.5%但小
公司无法及时防 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
缺陷 于 1%;
范或发现严重偏 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
离整体控制目标 偿性控制;
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
的严重程度依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
额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
重大。 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
于 1%。
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
真实、完整的目标。
损失金额达到下列任一标准
的即视为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
一般 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
要缺陷以外的其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
缺陷 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0.5%。
他缺陷。 控制缺陷。
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
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
认定标准
缺陷
定义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
大缺陷:
缺乏集体决策程序;
一个或多个控制
损失金额达到下列任一标准的即 2.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
缺陷的组合,可
视为重大缺陷: 策失误;
能严重影响内部
整体控制的有效
重大 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超过 现重大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
性,进而导致公
缺陷 营业收入的 1%; 事故;
司无法及时防范
或发现严重偏离
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超过 人员纷纷流失;
整体控制目标的
资产总额的 1%。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
情形。
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
改;
制度系统性失效。
一个或多个一般
损失金额达到下列任一标准的即
缺陷的组合,其
视为重要缺陷:
严重程度低于重
大缺陷,但导致
重要 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超过
公司无法及时防
缺陷 营业收入的 0.5%但小于 1%;
范或发现严重偏
离整体控制目标
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超过
的严重程度依然 除视为重大缺陷的情形外,其
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
重大。 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
损失金额达到下列任一标准的即 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视为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
一般 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
要缺陷以外的其
缺陷 营业收入的 0.5%;
他缺陷。
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
资产总额的 0.5%。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张晓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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