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26-017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额度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
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授权额度。
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
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热”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 19.1 亿元的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中:母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5.5 亿元,全资子公司镇江东方山
源电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山源”)使用额度不超过 0.5 亿元,全资子公司江苏九天光
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九天”)使用额度不超过 1 亿元,全资子公司镇江东方电热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东方”)使用额度不超过 5 亿元;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
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瑞吉”)使用额度不超过 6 亿元,控股子公司江苏华智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智”)使用额度不超过 1 亿元,控股子公司温擎智控(上海)
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擎智控”)使用额度不超过 0.1 亿元;额度有效期为 1 年,自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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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更好地实现
公司资金的保值与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上述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额度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
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授权额度。
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
信托公司等机构。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我国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
于银行、信托、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
理财机构发行的投资理财产品等。
信贷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及授权
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委托理财预计总额度不超过归属于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母公司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购买事宜。
授权期限为 2026 年 4 月 24 日起至 2027 年 4 月 24 日止。
董事会授权镇江东方、东方瑞吉、江苏九天、东方山源、江苏华智及温擎智控管理层行使
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镇江东方、东方瑞吉、江苏九天、东方山源、江苏华智及温擎智控财务
部负责具体办理购买事宜。授权期限为 2026 年 4 月 24 日起至 2027 年 4 月 24 日止。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措施
(1)公司在委托理财时,需要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 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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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坚持安全优先、收益合理匹配,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投
资期限应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
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和监控风险。
(2)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等因素适时介入,委
托理财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可能存在差异。
(1)董事会要求公司选择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
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在选择交易对方时,重点选择资信级别高、
财务状况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机构。同时,将通过分散投资标的控制风险。
(2)公司风控部门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审计,同时负责及时跟踪投资进展、分析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委托理财产品进展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需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证券
投资。
四、对公司的影响
资金周转,也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