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1 证券简称:青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6-009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2053 号文批复,青岛达能环
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36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0.57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25,019.19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4,983.5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 20,035.63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
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验字[2021]361Z0061 号”
《验资
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
账前,截至 2021 年 7 月 13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项目的自筹资金 500.39 万元;(2)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0,026.87 万元,扣
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815.25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
息收入 806.50 万元(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募集资金专户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815.25 万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7 月 13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25,019.19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含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 4,983.56
二、募集资金净额 20,035.63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4,843.06
本年度使用金额(含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暂时补流金额 -
现金管理金额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0.75
其他-具体说明 -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807.25
其他-具体说明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815.25
说明: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
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于 2021 年 7 月与原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胶北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因公司聘请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泰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承接。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变更,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
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7 月 13 日
账户状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报告期末余额
态
青岛达能环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37101997706051007888-
设备股份有限 813.36 使用中
有限公司胶州分行 7777
公司
青岛达能环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设备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青岛 69130078801388667888 1.89 使用中
公司 胶州支行
青岛达能环保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
设备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胶州 2060006624205999999999 - 已注销
公司 胶北支行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 20,026.87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7 月 13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
为 500.39 万元,其中“底渣处理系统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预先投入 348.89
万元,
“蓄热器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预先投入 151.50 万元。该事项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容诚专字[2021]361Z0441 号”
《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经保荐机构发表审核意见和独立董
事发表独立意见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3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期末无余额。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预留待支付项目尾款资金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达环保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2021 年 7 月 13 日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 4,125.37
新项目
新项目 计划投 股东会
节余募投项目名 节余资金 节余资金 新项目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
计划投 入募集 审议通
称 金额 用途 名称 期
资总额 资金总 过日期
额
底渣处理系统产
品生产线技术改 3,048.50 用于补流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025 年 12 月 10 日 不适用
造项目
蓄热器产品生产
线建设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除增设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延长募投项目期限外,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为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效满足生产产能增长、产品研发需求,公
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底渣处
理系统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在原实施地点“胶州市胶北办事处工业园达能
路 3 号”基础上,增加实施地点“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纬四十五路南、王庸路
西侧”,实施主体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达环保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2)。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市场需求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底渣处理系统产品生
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 年 7 月”调整为“2025 年 7
月 ”。 具体 内 容 详见 公 司于 2024 年 5 月 25 日 披露 于 上 海证 券 交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青达环保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容诚专字[2026]361Z0404号《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
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鉴证报告认为:青达环保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青达环保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
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青达环保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表 1: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2021 年 7 月 13 日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83.8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026.8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 项目可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投 是否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本 年 度 截至期末 投入金额与承 预定可使 本年度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募投项目 目,含部 调整后投 入进度(%) 达到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投 入 金 累计投入 诺投入金额的 用状态日 实现的 否发生
金投向 性质 分 变 更 资总额 (4) = 预计
总额 金额(1) 额 金额(2) 差额 期(具体到 效益 重大变
(如有) (2)/(1) 效益
(3)=(2)-(1) 月份) 化
底渣处理系统产品生产线 2025 年 7
生产建设 13,679.20 13,679.20 13,679.20 1,058.20 10,552.94 -3,126.26 77.15 6,321.09 是 否
技术改造项目 月
蓄热器产品生产线建设项 2023 年 7
生产建设 3,844.00 3,844.00 3,844.00 0.24 2,834.73 -1,009.27 73.74 190.50 否 否
目 月
不
补充流动资金 补流还贷 15,000.00 2,512.43 2,512.43 4,125.37 6,639.20 4,126.77 264.25 不适用 / 适 否
用
合计 32,523.20 20,035.63 20,035.63 5,183.81 20,026.87 -8.76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
不适用
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详见“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不适用
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详见“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不适用
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鉴于公司“蓄热器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底渣处理系统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整体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 效率,公司计划将募投项目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4,125.3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最终实际结转金额为
成原因 4,125.37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815.25 万元,主要系项目尚有部分合同尾款和质保金未支付以及通过现金管理使项目的闲置募集资
金产生了一定收益,后续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支付为准。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进度 264.25%,系使用过程中累计结息以及底渣处理系统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蓄热器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于本年度办理完成结项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说明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67.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0.57 元/股,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19.19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说明 2:公司底渣处理系统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 36 个月,自上市之日起计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应为 2024 年 7
月,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市场需求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该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 年 7 月”调整为“2025 年 7 月”,详见 “四、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蓄热器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自上市之日起计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应为
说明 3:公司蓄热器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于 2023 年 7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受产品仍处于市场推广期和技术推广期,且招标形式限制等因素的
影响,公司蓄热器产品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效益未达预期。
说明 4:公司底渣处理系统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于 2025 年 7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说明 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 4,125.37 万元,系底渣处理系统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蓄热器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于本年度办理完
成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