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08 年上市以来,
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通过持续现金分红、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严格按照监
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多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沟通等方式,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视股东回报、持续现金分红
公司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制定了科学、持续稳定、健全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
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
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回报广大投资者。
在综合考量公司的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资金使用规划以及外部
融资环境等因素下,公司制定了既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又兼顾公司可持续发
展的利润分配方案,并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元
现金分红金额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分红年度
(含税)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持续提升信息披露水平
为更好的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加强信息披露的内控力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水平,充分履行对投资者诚信及勤勉的责任,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及《信息披
露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督促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恪守职责,认
真履职,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本年度内完成信息披露公告 102
篇,与此同时,公司针对信息披露工作,完善了审批流程,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帮助投资者更全面、准确地了解公司。
此外,公司成立了信息披露委员会,制定相关工作细则,进一步落实各层级信披
义务人,并通过微信、邮件等方式真正落实信息披露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三、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关承诺,并持续披露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未发生过违反承诺的情况。公司通过严格
执行相关承诺,获得投资者的认可及支持,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相关承
诺的具体内容及履行情况详见与本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
登的《2025年年度报告》的相关章节。
四、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保障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相关信息的知情权,公司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标准化、
规范化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公司通过多种信息渠道,对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股票交易窗口期及前期进行交易预警及宣传教育,严格杜绝
违规股票交易和内幕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进展等各
项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事项,累计披露公告102篇。
五、与投资者保持紧密联系,多渠道与投资者开展沟通交流工作
为了让投资者更好的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通过网络平台交流、现场接待、电
话沟通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最大限度的让投资者清晰掌握公司的实际情况,
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及信任。
(1)在现场接待上,公司通过在股东会设置董事长问答环节、日常安排投资者调
研参观公司等方式增进投资者与公司彼此间的信任和交流。报告期内,公司主动接待
投资者调研1次,在调研活动中注重信息披露原则规定,确保调研活动的合法合规,并
在调研结束后按照规定及时上传《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至深交所系统,在互动易
平台让投资者参阅相关的调研活动记录。
(2)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设的“互动易”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了解投资
者对于公司的关注点,积极答复投资者问题,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通过“互动易”平
台回复投资者提问,回复内容严格遵循信息披露管理规定,不存在长期不回、问题遗
漏等情况。
(3)公司设立了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邮箱和传真,要求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
人员做到不漏接一个电话,认真接听投资者来电,耐心解答投资者的提问。
公司投资者热线:0755-29680031、0755-86612300,传真:0755-86612620
邮箱:gongyanping@topraysolar.com,公司网站:www.topraysolar.com
(4)除以上渠道外,公司还设立了投资者关系专栏、微信公众号(拓日新能、拓
日新能投资者关系)等多种方式,及时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对投资者的意见、建
议进行整理并做出反馈,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的各项规定,在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活动中,公司
始终遵守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原则,维护股东利益,从未发生有选择性地、私下地向特
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
六、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保证
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公司全面执行以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会
政策,让所有股东都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对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要求召集、召开股东会,并请律师出席见证,确保了所有
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2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均采取现场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人数合计894名。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会决议和授权,
认真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内容。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继续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积极
回报投资者和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的同时,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决
策参与权,继续把保护好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长期重
点工作落到实处。
特此报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