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6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借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借款并提供相应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优化债务结构、保障主营业务发展,公司及子公司北京蓝帆柏盛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柏盛”)拟分别向上海融华海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融华海创”)、国创启程(上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国创启程”)借款人民币5亿元和人民币1亿元,合计借款金额人民币6亿元,借
款期限均为1年。公司及子公司淄博蓝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山东蓝帆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北京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京蓝帆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廊坊加点蓝医疗设备有
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合计37.5%蓝帆柏盛股份为公司向融华海创借款提供股份质押担保
及承担共同且连带的担保责任;公司为蓝帆柏盛向国创启程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并以其持有的7.5%蓝帆柏盛股份提供股份质押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44521618L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刘文静
注册资本:100,712.9138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2 日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 48 号
营业期限:2002 年 12 月 2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 PVC 手套、丁腈手套、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其他
塑料制品、粒料,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丁腈手套、乳胶手套、纸浆模塑制品、一
类、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批发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序号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9 月
注:2025 年 9 月 30 日数据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蓝帆医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NQFL16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
法定代表人:于苏华
注册资本:15,544.5019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11 月 15 日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六街 88 号院 2 号楼 4 层 502 室
营业期限:2023 年 12 月 12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
进出口;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
(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
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序号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9 月
注:上述数据口径为蓝帆柏盛单体财务报表数据,且 2025 年 9 月 30 日数据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蓝帆柏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借款协议以及股份质押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蓝帆医疗与融华海创签署的借款协议及股份质押协议
(1)协议签署方
贷款方:上海融华海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借款方: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Bluesail New Valve Technology HK Limited、淄博蓝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蓝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京蓝帆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廊坊加点蓝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贷款方同意向借款方提供合计本金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借款。
(3)借款用途:借款方应将本协议项下的借款资金专项用于以下用途:①偿还蓝
帆医疗及其控股子公司(统称“蓝帆医疗方”)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已有的可转债及银
行贷款;②履行蓝帆医疗方在《A2 轮股东协议》(在本协议项下,《A2 轮股东协议》
指首都大健康产业(北京)基金(有限合伙)、河北临空领航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临朐福望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大兴临
空经济区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合称“A 轮投资人”)与借款方及其他相关方签署
的《关于北京蓝帆柏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 A2 轮股东协议》及《关于北京蓝帆柏
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 A2 轮股东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合称)项下的回购义务;③
借款方的主营业务发展。未经贷款方事先书面同意,借款方不得将借款用于前述约定
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本协议签署后新增的且未经贷款方事先同意
的债务、分红、借贷给蓝帆医疗方以外的第三方使用、投资或持有股票等金融性资产
或高风险理财等、或为蓝帆医疗方以外的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借款利率:本协议项下的借款应按借款本金的 10%年化单利计算利息。
(5)借款期限:除非发生本协议约定的加速到期事件,本协议项下借款的借款期
限为十二(12)个月,自贷款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借款全部划付至借款方指定账户之
日(“借款起始日”)起算。
(6)担保:作为本协议项下借款方对贷款方所负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
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贷款方实现债权的全部合理费用(含诉讼
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下同)的担
保:
股份质押:蓝帆医疗、担保方(不含 Bluesail New Valve Technology HK Limited)
将其合法持有的合计 37.5%蓝帆柏盛股份出质给贷款方。此外,若蓝帆医疗方回购任
一 A 轮投资人所持蓝帆柏盛股份,蓝帆医疗及/或担保方应立即将其持有的、合计数量
等同于其回购 A 轮股份份额数量的三分之五的蓝帆柏盛股份质押给贷款方作为其对本
协议项下借款方应偿还的全部债务的担保,前述追加质押的股份应适用本协议及《股
份质押协议》的约定。
(1)协议签署方
目标公司:北京蓝帆柏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上海融华海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出质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淄博蓝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山东蓝帆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北京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京蓝帆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廊坊加点蓝医
疗设备有限公司
(2)担保债务:融华海创向蓝帆医疗提供合计本金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借款,
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人应向质权人支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
质押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含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
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等)。
(3)质押股权:
第一期质押股份:淄博蓝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山东蓝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
京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京蓝帆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廊坊加点蓝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将合法持有并质押给质权人的目标公司合计 18.0328%的股份(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
人民币 2,803.1069 万元),以及基于该等股份而享有的所有现时和将来的权利和利益。
第二期质押股份:蓝帆医疗合法持有并质押给质权人的目标公司 19.4672%的股份
(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3,026.0813 万元),以及基于该等股份而享有的所有现
时和将来的权利和利益。
(4)质押登记:根据协议约定时间完成办理质押登记。
(二)蓝帆柏盛与国创启程签署的借款协议及股份质押协议
(1)协议签署方
出借方:国创启程(上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借款方:北京蓝帆柏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出借方同意向借款方提供合计本金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借款。
(3)借款用途:借款方应将本协议项下的借款资金专项用于以下用途:①偿还蓝
帆医疗及其控股子公司(统称“蓝帆医疗方”)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已有的可转债及银
行贷款;②履行蓝帆医疗方在《A2 轮股东协议》(在本协议项下,《A2 轮股东协议》
指首都大健康产业(北京)基金(有限合伙)、河北临空领航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临朐福望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大兴临
空经济区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合称“A 轮投资人”)与借款方及其他相关方签署
的《关于北京蓝帆柏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 A2 轮股东协议》及《关于北京蓝帆柏
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 A2 轮股东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合称)项下的回购义务;③
借款方的主营业务发展。未经出借方事先书面同意,借款方不得将借款用于前述约定
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本协议签署后新增的且未经出借方事先同意
的债务、分红、借贷给蓝帆医疗方以外的第三方使用、投资或持有股票等金融性资产
或高风险理财等、或为蓝帆医疗方以外的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借款利率:本协议项下的借款应按借款本金的 10%年化单利计算利息。
(5)借款期限:除非发生本协议约定的加速到期事件,本协议项下借款的借款期
限为十二(12)个月,自出借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借款全部划付至借款方指定账户之
日(“借款起始日”)起算。
(6)担保:作为本协议项下借款方对出借方所负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
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出借方实现债权的全部合理费用(含诉讼
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下同)的担
保:
①股份质押:蓝帆医疗将其合法持有的 7.5%蓝帆柏盛股份出质给出借方。此外,
若蓝帆医疗方回购任一 A 轮投资人所持蓝帆柏盛股份,蓝帆医疗应且促使其他蓝帆医
疗方立即将其持有的、合计数量等同于其回购 A 轮股份份额数量的三分之一的蓝帆柏
盛股份质押给出借方作为其对本协议项下借款方应偿还的全部债务的担保,前述追加
质押的股份应适用本协议及《股份质押协议》的约定。②连带责任保证:蓝帆医疗为
借款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协议签署方
目标公司:北京蓝帆柏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国创启程(上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质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债务:国创启程向蓝帆柏盛提供合计本金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借款,
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人应向质权人支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
质押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含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
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等)。
(3)质押股权:蓝帆医疗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 7.5%的无任何权利负担的股份(对
应注册资本人民币 1,165.8376 万元),以及基于该等股份而享有的所有现时和将来的权
利和利益。
(4)质押登记:根据协议约定时间完成办理质押登记。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借款是为了优化债务结构、保障主营业务发展,促进公司
及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蓝帆柏盛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拥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
公司上述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上述借款及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次担保全部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最高额为 370,038.81 万元人民币
(外币担保余额均按照 2026 年 4 月 22 日央行公布的汇率折算),占公司 2024 年度经
审计净资产的 45.20%,未超过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
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 元。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