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 A 栋 803 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
式召开,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
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 9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陈五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弃权。
公司总经理对 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工作成效和 2026 年工作计划等情况做了详细
汇报。
弃权。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
讨论与分析”中的“四、主营业务分析”,“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的“五、
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及“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章
节。
公司独立董事王艳女士、宋萍萍女士、陈皓勇先生、杜正春先生(已到期离任)和
王礼伟先生(已到期离任)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
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权。
-19,901.1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49,779.0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396,824.17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年度报告》和刊
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年
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7)。
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3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召开
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6-020)。
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召开
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2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6年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
计政策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事项。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
鉴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余永米先生为公司财
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一年。(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3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三、备查文件
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简历
余永米:男,中国国籍,1968 年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1992 年
毕业于江西大学(现名南昌大学)经济系审计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历任深圳市义达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深圳市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深圳市拓
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深圳市索佳光电实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6
年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余永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
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