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6-036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2 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主
持,应到会董事 9 名,实际到会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
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
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
成员保证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年度报告》
。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截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
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6-030)。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
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会赋予董事会的
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
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
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
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
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
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独立董事尚需向股东会作述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孙新卫、薄
煜明、杨建红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董事会认为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
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
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
尽责、恪尽职守,运用自身会计及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监督公司
外部审计,指导内部控制工作,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加强公司财务报
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较好地履行了各
项职责。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业务约
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
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等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公司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
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恪
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
务,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5)
。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表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6]D-0314 号-无锡奥特维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需求等因素,并广泛听取了股东的意愿,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6-033)。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市场标准,是对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为公司发展所作贡献的肯定,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调动上述
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12.1)审议《公司 2026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孙新卫、薄煜明、杨
建红回避表决
(12.2)审议《公司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葛志勇、李文、刘世
挺、贾英华、殷哲、周永秀回避表决
(12.3)审议《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葛志勇、李文、殷哲、
周永秀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中关于董事的薪酬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考虑了所有合
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6-031)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
方案的评估报告暨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
案》
为深入贯彻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
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
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
监管的意见(试行)》等监管要求与行业倡议,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
本的发展理念,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主体责任。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
与经营实际,全面评估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实施成效,并在此基础上制定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
动方案。
具 体内 容 详 见公 司 同 日在 上 海证 券 交 易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
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编制<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
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ESG(环境、社会责任、公司治理)是资本市场重要指标。因公
司在资本市场的关注度提升、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各项事务监管力度
的加大,公司现已出具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
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 2025 年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2026 年 1 月
月修订)等最新监管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
励约束机制,强化薪酬与公司业绩、个人履职的深度绑定,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拟结合公司实际,对现
行《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 年 4 月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并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水平
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
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6-039)。
(十八)审议《关于修订<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
工参与投资创新业务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
为适配公司当前对外投资业务开展实际,同时满足创新业务人才
引进需求、充分激发核心员工创业热情与担当精神,遵循“风险共担、
成果共享”原则,公司依据《公司章程》《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
对《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参与投资创新业务子公司
管理办法》予以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 年 4 月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用途和投向和投
资总额,系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和市场需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
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董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及延期的公告》
(2026-034)。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二十)审议《关于提议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本次
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