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宏立: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2 18: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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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6-035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大安路 399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6 年
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其中甘德宏先生、李西
臣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
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若 2025 年公司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达到 3000 万元,则当年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若 2025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大于等于 2400 万且不高于 3000 万,
则当年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当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 3000 万
的百分比;若 2025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低于 2400 万元,则激励
对象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
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
属,由公司作废失效。”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
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 14-00144 号)及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达到上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故所有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23.5 万股均不得归属,并作
废失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6-037)。
   公司董事 LI ZEQUAN(李泽全)先生、姜燕女士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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