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6-006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计派发现金股利72,899,825.60元。
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
额。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1,484,159.57 元,扣除
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扣除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66,390,912.60 元,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734,260,312.11 元 , 合 并 报 表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为
公司 2025 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 81,315,799.08 元,扣除实施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 66,390,912.6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10,592,543.29 元,母公司可
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25,517,429.77 元。
按照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可供利
润分配的金额,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25,517,429.77 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为 130,178,260 股。
指导意见,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依据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未
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制度,公司拟以可参与利润
分配的股本 130,178,26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60 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拟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72,899,825.60 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
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现金分红总额(元) 72,899,825.60 66,390,912.60 85,579,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20,886,327.16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 829,353,559.08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25,517,429.77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224,869,738.2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20,886,327.1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245,756,065.36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 年—2025 年)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金额
为 245,756,065.36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年均归母净利润的 30%,因此
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 2025 年度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等因
素,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
《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兼顾了股东
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因此,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事项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