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董希淼先生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立足经济金融领域研究积淀,结合多年金
融行业实践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经验,始终严格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严格遵循《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秉持独立、客观、审慎、勤勉
尽责的履职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建言等职责。
一、基本情况
本人董希淼,2000 年获得兰州大学历史学学士及法学学士双学位,2010 年获得浙江工业
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支行副行长、高级
经理,以及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中关村互联网金
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2025 年 1 月至今,担任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研究员。目前
兼任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三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甘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担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具备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
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应出席次 视讯会议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投票情况
数 次数 次数 数
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含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1 次),本人
均亲自全程列席,及时了解股东诉求,参与议案审议讨论,跟踪决议事项表决流程与合规性,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
履职中,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落实会前深研、会中审议、会后跟踪的全流程履职要求。
会前全面审阅会议材料,结合金融专业视角剖析议案核心要点,针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重点研判资金使用规模、理财品种选择、风险管控
措施等核心内容,通过专项沟通与管理层深入交流资金管理规划及风险防控预案;同时通过专
项沟通的方式与经营管理层充分交流,深入了解其他决策事项的业务背景、论证依据、财务支
撑及潜在金融与经营风险,做好决策专业准备;会中以独立第三方立场,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
财务决策、制度建设等事项开展专业分析与研判,针对定期报告、审计机构续聘、利润分配、
董事及高管薪酬、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等核心议案独立发表专业意见,确认相关事项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风险防控措施到位、契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会后持续跟踪议案落地执行情况,重点关注重大决策实施效果与风险管控落实情况,尤其关注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实际操作与风险防控执行情况,确保董事会决议有效落地。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全流程均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要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决策等关键工作,均严格履行分级审批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任职期间,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本人的知情权、质询权、
建议权等法定权利均有效落实,管理层能够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未出现任何妨碍独立、客
观履职的情形。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决结果均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所审议事项均按要求完整履行通知、
审议、表决、披露等法定程序。结合金融行业薪酬体系研究经验与上市公司治理视角,本人对
委员会审议事项开展专业核查与研判,核心履职工作为:牵头组织审议《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岗位职责与绩效考核体
系,对薪酬方案的合理性、合规性、公允性进行专业研判,重点核查薪酬结构、考核指标、发
放标准等核心内容,经委员会充分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
内持续跟踪薪酬方案实际执行情况,核查薪酬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的匹配
性,未发现薪酬发放与考核标准存在重大偏离,确保薪酬体系的激励与约束作用有效发挥。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议围绕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修订等核心事项开展专项审议。本人结合专业判断独立发表明确意见:确认公司以总股本
与公司发展资金需求,决策程序合规;经核查,结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说明,公司
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关联资金往来均符合监管要求;本次会议切
实履行了独立董事专项监督职责,保障了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
(四)与内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年审机构)的常
态化、深层次沟通,全程参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前后的专项沟通会,切实履行财务与风
险监督职责。审计工作开展前,参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计划沟通会,听取审计范围、
审计重点、审计程序的专项汇报,从金融专业视角对公司资金管理、财务内控、闲置资金运营
等领域的审计重点提出专业建议,督促审计机构强化相关领域核查;审计工作完成后,参加审
计结果专项沟通会,认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结论、关键审计事项、财务指标变动、内
控体系运行等情况的汇报,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审计机构开展深入交流,核查
审计意见的合理性,确认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反映实际经营状况;同时与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保持常态化沟通,了解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内控体系建设与执行效果,重点关注公司资
金管理、投融资环节的内控风险防控,尤其关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内控流程有效性,为
公司优化内控体系、提升财务风险管理水平提供专业参考。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
本人始终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作为履职核心目标,依托金融行
业实践经验,多维度开展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切实发挥专业支撑与监督作用。一方面严
格遵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监管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督导职责,逐一审阅公
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临时公告,重点核查资金管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财务数据、利
润分配等核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确保披露信息客观全面反映公司经营
实际,有效防范信息披露风险,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知情权。
另一方面,本人始终注重履职能力的持续提升,深入研读资本市场最新监管政策、金融领
域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实务,将互联网金融与数字金融的专业研究成果与独立董事履职工
作深度融合,不断强化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责任意识,提升专业研判与风险防控能力,
以专业能力为公司稳健发展保驾护航,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履职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监管制度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履职的规定,
忠实、勤勉、审慎履行职责,通过线上会议、专项沟通等方式及时解答、指导公司经营过程中
遇到的相关专业问题,现场履职时长已满 15 日。履职期间,本人依托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计专项沟通会等会议契机,通过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及资金管理相关负责人的多轮专项
沟通,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现状、资金运营情况、内控体系执行效果及战略规划推进情况,
重点关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实际操作与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结合自身金融专业
优势,就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利率汇率走势、行业融资环境、闲置资金高效运营等议题与管理
层开展专业探讨,为公司战略决策提供金融专业视角。同时,通过电话、专项问询等方式与公
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保持常态化、高频次沟通,持续跟踪公司经营管理动态、财务状况及重
大事项进展,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行业政策变化及市场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及时研判外部
因素的潜在作用,为审慎决策提供充分专业依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专业知识与履职能力的持续提升,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及自律组织举办的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资
本市场金融风险防控等专题培训。通过系统学习与深入研讨,进一步深刻理解《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则的履职要求,精准把握资本市场最新监管政策及上市公司金融风险
防控、治理机制完善的核心要点,夯实专业履职基础。此次培训不仅强化了本人依法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的责任意识,更提升了金融专业视角下的履职判断能力,能够在公司重大决策、
风险防控等工作中更好地发挥独立监督与专业支撑作用,为公司科学决策、金融及经营风险防
控提供建设性专业建议,助力公司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
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决策合理性开展独立核查与专业研判,结合互联网金融与
数字金融研究背景,将资金安全与运营管理、财务信息真实合规、薪酬体系公允性、利润分配
合理性、治理机制规范、股东权益保护作为年度履职核心关注方向,切实履行审查监督职责,
核心事项履职情况如下:
期报告,确认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相应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核查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流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
规定,经审计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度在资金管理、财务核算、投融资、关联交易等领域的覆盖性与有效性,重点核查闲置自有资
金现金管理的内控流程设计与执行效果,2025 年度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存在重大
缺陷;针对内控体系运行中的细节问题,提出专业优化建议,督促公司持续完善内控机制,强
化内控执行。
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审议,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的资质、专业能力、独立性及审计工作成效,了解续聘的原因与合理性,确认该事项符合
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审计需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合金融行业与制造业上市公司薪酬体系特点,核查董事、高管
薪酬结构设置的合理性,确认薪酬方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岗位职责、市场薪资水平及绩效考
核结果制定,符合公司相关制度,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且能有效发挥激励与约束作用。
规性,兼顾了股东合理现金回报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的
安排契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决策程序合规,未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结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说明,确认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关联资金往来均遵循公允原则、履行
合规决策程序,公司资金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从金融专业视角对资金使用规模、理
财品种选择、风险防控措施等进行全面研判,为公司闲置资金的安全增值、风险防控提供专业
建议,督促公司严格遵守闲置资金管理制度,选择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品种,防范资金运
营中的金融风险,确保公司资金运营的安全性与效益性。
本人在各项重点关注事项履职中,始终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为核心,坚持独立判断、审慎履职,确保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合法合规、科学合理。
四、其他履职情况
五、履职总结与 2026 年度履职计划
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与审议职责,依托经济金融金融领域研究经验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积
累,深度参与公司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项重大事项审议,围绕薪酬体系设计、利润分
配、审计机构续聘、资金管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风险防控、治理机制优化等核心事项
开展履职工作。履职全程,本人始终坚守独立判断立场,针对公司资金安全、薪酬体系公允性、
财务信息披露、金融风险防控等关键议题,独立发表专业客观意见,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
司法人治理中的制衡、监督与专业支撑作用,助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经济金融及公司治理领域的专业优势,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与专业判断水平。后续将重点关注宏
观金融环境与行业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尤其针对公司资金管理及闲置资金运营等事项提供
专业金融建议,强化金融风险防控支撑;持续跟踪薪酬方案执行效果,推动薪酬体系的动态优
化与公允性落地;深化财务信息与信息披露监督,督促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结合资本
市场监管新规,为公司完善治理结构、优化内控体系建言献策,始终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作为
履职重点,切实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
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
董希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