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科技: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忠诚)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2 18:11:2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王忠诚)
  作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
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法律专业优势,在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积极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现将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内”)本人履职情况述职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忠诚先生,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
生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曾于北京中关村建设集团任法律
部经理,后执业于广东江山宏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2006 年至今任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担任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信诺传播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米道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格威特生
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辽宁华天航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
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投票
  姓名      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情况
                                           均投
 王忠诚     14     0        14    0     0
                                          赞成票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股东会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股东会会议次数
  王忠诚           3                    3
开之前均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
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会议上认真审阅每项议案,充分发挥法律专业知
识优势和经验,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
会作出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会
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5 次会议。本人作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要求亲自出席并主持会议,不存
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后续调整、授予相关事项
进行审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事项及薪酬管理制
度等事项进行审核确认,形成决议后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切实履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
了 2 次会议,对建议公司提名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和审核高级管理人
员候选人资格事项进行讨论、审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审查,确保相关提名程序合法合规,切实
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积极参与并对相应事项提出独立判断及意见。具体会议内容如下: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案》等 11 项议案。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因此,2025 年度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的情况。
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作为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仔细审
阅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
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
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
注事项,并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地披露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有效保障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等对公司进行考察,
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
通过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
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联系密切,在公司现
场工作时间共 21 天,包括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子公
司经营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
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
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指导和监督的作用。本人现场履职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相关人
员保持联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均积
极配合,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和人员支持。为切实保障本人的
知情权,便于本人与公司进行沟通,公司指定董事会办公室作为沟通
部门,指定董事会秘书作为专门对接人员,能及时获悉公司日常经营
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有关事项,获悉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决策的落实情况。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
能及时提供相关会议资料,并及时解答疑问,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
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
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
断,对公司定期报告、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续聘年审机构、选举董事、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
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
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
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
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2025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并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首次授予过程中,有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部分或全
部限制性股票,且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
本 激 励 计 划 首 次 授 予 激 励 对 象 人 数 为 187 人 , 首 次 授 予 数 量 为
万股。
  公司制定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有利于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
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
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
股东利益的前提下,遵循了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
司 2024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公
司 2024 年度能严格按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
度执行,制定的方案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
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
情况,制定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
人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和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
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并选举陈翔炜先生、
杨洋先生、毛志苗先生、杨波先生、许晓伟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张桂森先生、王忠诚先生、张娜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和董事
会秘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聘任陈翔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
经理、续聘孙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许晓伟女士为财务负责人、
续聘张骞予先生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等,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和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就公司以现金
合资公司事项进行审议,会议认为本次交易事项是公司战略发展布局
的需要,可以开拓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
基础,且该事项符合公正、公开、公平的市场商业原则,一致审议通
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对每一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
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向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提出具有建设
性的意见,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继续加强
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
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忠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皖通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