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李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
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对2025年任期内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李俊先生,男,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农学专业,
研究员。1991年7月至1993年12月,在北京市挂车厂担任助理工程师;1994年1
月至今,在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担任研究员;2020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会参会情况
均积极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
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在出席董事会会议前,本人均提前详细阅读董事会通知中所列的各项议案和
相关材料,在审议议案时通过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
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表决。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本人2025年度具体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 是否连续两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加董事会 缺席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参加出席股东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考核委员会会议,实际出席了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及时出席相关专门
委员会会议,对相关议案合理性发表建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的认定进行了核查,努力作为,充分发挥主任委员
的工作职能,促进董事会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完成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年度审计情况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公司各项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做到
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保持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
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
经营情况,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文件,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
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
股东。
人治理结构和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
加强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忠实勤
勉义务,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
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
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的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审慎、客观、公正地审查了报告期公司是否发生关联
交易,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和内部制度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的披露情况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按时编制了各次定期报告,所有定期报告完整、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
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
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
良好的投资回报。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的情况相符,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四)股权激励及绩效考核激励情况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亦根据相
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
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
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