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非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独立董事 2025 年度津贴发放及拟定 2026 年度津贴方案的
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述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前,均已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具体方
案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参照行业
及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范围、职责、
重要性及履职能力等因素,制定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如下:
一、 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日。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责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
岗位、任职年限及工作职责,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
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构成,
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合计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其基本薪酬参考独立董事津贴金额,
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合计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固定津贴制,年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2 万元
(税前)
,按月发放;独立董事除上述津贴外,不享有公司其他薪酬、
福利及社会保险等报酬。独立董事因履行职责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
据实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与经营业绩挂钩的绩效考核。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所任管理岗位,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
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如
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合计总额的比例原则
上不低于 50%。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
核指标、个人岗位绩效完成情况挂钩,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
年度考核结果核定,最终发放金额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确认结果为
准。
四、 其他规定
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
金个人承担部分等款项,余额发放至个人。
大决策失误造成公司损失等情形,公司可扣减其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
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若有)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