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宏宇五洲医
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医疗”“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五洲
医疗《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涉及的业务和事项。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资金运营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
资产运营管理、生产与仓储管理、研究开发管理、工程项目、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
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印章管理、内部监督等方面。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运营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
生产仓储管理、研究开发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
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是 √否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
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总额的 1%≤潜在错
营业收入总额的 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
潜在错报 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
金额 1.5%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0.5%≤潜在错报 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潜在错报
金额
所有者权 所有者权益的
所有者权益的 1%≤潜在错报 潜在错报金额<所有者权益
益潜在错
报金额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公司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未依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
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
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的1%≤直接
直接财产 资产总额的 1.5%≤直
财产损失<资产总额 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 1%
损失 接财产损失
的1.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导致公司生产经营陷入停滞;
(2)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导致公司遭受证券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3)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等可能造成直接或潜在的重大
赔偿、罚款或损失。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存在明显瑕疵导致公司错失重要的商业机会或遭受损失;
(2)公司的管理制度未得到贯彻执行或重要业务未经适当授权并造成损失;
(3)公司的重要岗位管理人员发生舞弊或不端言行,出现负面新闻报道,导致公司
形象和声誉受损;
(4)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3)一般缺陷
公司存在个别一般缺陷,针对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由相关部门及负责人
进行整改落实,该缺陷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2025 年公司将继续完
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持续提升内部控制管
理水平,通过加强财务报告领域风险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与事后监督,促进公司健康、
可持续发展。
(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3)一般缺陷
公司存在个别一般缺陷,针对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由相关部门及负责人
进行整改落实,该缺陷不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2025 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持续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实可靠,资产安全,业务合法合规,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2026 年度公司将继续深
化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根据行业及公司发展实际,不断完善风险评估机制,
优化内部控制流程,强化内控监督检查及改进,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管理的效率效果,
进一步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是 √否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
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是 □否
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五洲医疗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现行内部控制
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内部控制;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腾飞 林剑云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