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7 证券简称:瑞迈特 公告编号:2026-023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
条件的 52 名激励对象办理 33.8569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根据《北
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业务)人员。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
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及外籍员工。具体如下:
占草案公告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总量
姓名 职务 时总股本的
数量(万股) 的比例
比例
暴楠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20 3.13% 0.02%
郑芳 副总经理 2.20 3.13% 0.02%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52 人) 66.00 93.75% 0.74%
合计 70.40 100.00% 0.7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
属:
a.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
b.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c.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d.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第一个归属期 50%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第二个归属期 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
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
份同样不得归属。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5-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 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0.10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年 公司 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2.10 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实施。公
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
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
结果≤1 结果<0.85 <0.60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10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
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怡和
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
发表了核实意见。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以及
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性说明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实施完毕,根据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做出相应调整,将授予价格由 38.66 元/股调整为 38.26
元/股。
《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鉴于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 54 名激励对象中,两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 54 人调整为 52
人。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归属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5 年 4 月 24 日,即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归属期自 2026
年 4 月 24 日至 2027 年 4 月 23 日,将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
成就,现将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序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号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归
属条件。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选;
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符
合归属条件。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管理人员情形的;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要求 授予的 54 名激励对象中,2 名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仍
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在职的 52 名激励对象符合任职
期限要求。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5-2026 根 据 公 司 2025 年 年 度 审 计 报
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11.45 亿元,满足归属条件。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 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属期 10.10 亿元;
第二个归 公司 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属期 12.10 亿元。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
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
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绩效
考核相关规定实施。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
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
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
本次拟归属的 50 名激励对象个
个人绩效 人绩效考核结果大于 0.85,归
个人层面绩 人绩效考 人绩效考
考核结果
效考核结果 核结果≤ 核 结 果 属比例为 100%,2 名激励对象
<0.60
个人绩效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别为 0.73
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
×10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
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
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
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52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
事宜。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
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
为归属日。
(二)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6 年 4 月 24 日
(二)归属人数:52 人
(三)归属数量:33.8569 万股
(四)授予价格:38.26 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可归属数量占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 可归属数量(万 已获授予的限
姓名 职务
量(万股) 股) 制性股票总量
的比例
暴楠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20 1.10 50%
郑芳 副总经理 2.20 1.10 50%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50 人) 63.80 31.6569 49.62%
合计 68.20 33.8569 49.6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
总额的 20%。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52 名激励对
象办理 33.8569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
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
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本次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的条件已经成就,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本次归属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
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
关规定。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并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
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
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
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33.8569 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 A 股
普通股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总股本不发生变化。本次限制性股票归
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
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备查文件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