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郎克斯智能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2,200.00 万元
担保对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1,504.30 万元
象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净资产 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两份《保证合
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郎克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郎克斯”)
之全资子公司江苏郎克斯智能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郎克斯”)向
交通银行申请的合计人民币 4,000 万元额度的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公
司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为主债权本息未清偿部分的 55%,《保证合同》具体情况
分别如下:
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公司按直接和间接控制债务人的股权比例(55%)*
主债权本息未清偿部分,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不高于 1650 万元。
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公司按直接和间接控制债务人的股权比例(55%)*
主债权本息未清偿部分,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不高于 550 万元。
上述融资授信期限至 2027 年 3 月 2 日,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
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江苏郎克斯向交通银行授信事项,周泽臣先生
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为主债权本息未清偿部分的 4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为江苏郎克斯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 11,504.30 万元(含本次新增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025 年度在合并报表范
围内新增担保余额人民币 2.50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新增
担保余额 1.3 亿元;新增额度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总额累计不
超过人民币 3.98 亿元。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业务(包
括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汇票等业务)发生的担保,以
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包括代开保函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和 2025 年 6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本次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郎克斯提供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批
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郎克斯智能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江苏郎克斯为苏州郎克斯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苏州郎克斯 51.52%股权;周泽臣
先生直接持有苏州郎克斯 35%股权。
法定代表人 周泽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982MA20T28991
成立时间 2020 年 1 月 10 日
注册地 盐城市大丰区高新技术区高丰路东侧、新北路北侧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仪器仪表制造;五金产品制
造;模具制造;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电子元器
件批发;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经营范围 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批发;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 /2025 年 1-9 月(未
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599.55 71,634.75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37,427.29 53,081.62
资产净额 14,172.26 18,553.13
营业收入 41,693.43 55,418.44
净利润 4,710.97 4,380.87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的范围为主债权本息未清偿部分的 55%,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不高于 1,650
万元。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责任、陈述与保证及承
诺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享有的其所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及附属权益、无条
件付款追索权利、保理融资本金、利息(包括复利、罚息)、保理费、回购价款、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等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权延
期的,保证期间为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
项下债务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实现债权
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
年。
(二)保证合同
的范围为主债权本息未清偿部分的 55%,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不高于 550 万
元。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保证人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
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
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
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江苏郎克斯当前经
营状况正常,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
力的重大事项,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公司对江苏郎克斯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
具有控制权,能实时监控其生产经营、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等情况。针对本次担
保涉及的授信事项,本公司按照 55%比例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 2,200 万元的
担保,江苏郎克斯间接股东周泽臣先生按照 45%比例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
民币25,558.90万元(含本次新增担保在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6.15%;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9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6.30%。前述担保全
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提供担保0万元。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