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会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上海会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或“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上海会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2025 年 9 月 11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
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
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容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经
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
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
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进行了沟通,及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问题。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投资
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
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
事项,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就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相关事项与容诚进行沟通(审计执行前)的
相关事项,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
和内控审计计划的汇报,并就审计范围、重要审计时点、审计人员安排、重点关
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就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相关事项与容诚进行沟通(审计执行后)的
相关事项,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
和内控审计结果的汇报,年审注册会计师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汇报了 2025 年年报
审计主要情况,重点对关键审计事项的审计过程及结果作了详细说明。
(四)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并同意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
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
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会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