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ST 原尚 公告编号:2026-028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内容涉及调整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及营
业成本。上述调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
的改变,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
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及公司自查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
行更正,并对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和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本
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炭运输业务收入确认过程中,判断公司作为主要责任人,采用了总额法核算。2025
年第四季度,公司因应收账款回款逾期问题对哈密润鑫项目进行了业务流程的梳理
及供应商关联关系的相关核查,为更严谨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该项目的交易实质进行了更加严格的判断,基于四季度了解到
的事实情况及审慎性原则,公司认为采用净额法对该部分业务进行收入确认,更能
体现业务实质。因此,公司在年报时将相关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
额法,并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和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及营业成
本,调减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累计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均为20,072,546.53元;调
减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累计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均为90,835,099.58元,不会对
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及现金流量
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亦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营业收入 188,658,471.33 -20,072,546.53 168,585,924.80
营业成本 172,475,981.78 -20,072,546.53 152,403,435.25
(二)对公司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营业收入 335,227,196.00 -90,835,099.58 244,392,096.42
营业成本 311,204,976.84 -90,835,099.58 220,369,877.26
三、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涉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
告,主要为2025年公司哈密润鑫煤炭运输项目的会计收入确认方法的更正引起的相
关报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科目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
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
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审慎、准
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是必
要的、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
投资者谅解。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已深刻反思,并将持续加强对《企业
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客户、供应商的审核与把控,进一步完善业
务把控流程,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
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
溯调整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
求,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
项。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