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6 证券简称:中科创达 公告编号:2026-024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043,510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713.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 46,000.8294 万股的 1.55%。激励对象共计 302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授予价格为 27.52 元/
股。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一个归属期 3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二个归属期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三个归属期 4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术(业务)骨干。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
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 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之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302 人调整为 280 人,作废 14.45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3 年营
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
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
[2025]0205504 号),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一
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因此,根据《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不含上述离职人员)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的合计 209.56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4.015 万股。
(2)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
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280 人调整为
对象,其中一名激励对象身故,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精神、肯定优秀员工的历史贡献,
公司董事会同意保留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废,由其法定继承人代为
持有,并按其身故前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归
属条件。
(1)公司 2023 年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本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49 元(含税);
(2)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实施完毕,以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日的总股本 459,199,8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1.25 元(含税);
(3)公司 2024 年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本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8 元(含税)。
综上,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为 P=27.520-0.249-0.125-0.058=27.088 元/股。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其已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280
人调整为 264 人,作废 121,660 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权益分派、2024 年半年度及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为 27.088 元/股。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一)第二个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规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 30%。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为
(二)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类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别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司 形,满足归属条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人选;
激
励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对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象
情形的;
任
职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 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条
期 以上的任职期限。 件。
限
公
司
业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绩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考 48.37%,满足行权条件。
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 除 16 名原激励对象因
个 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B、 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
人 C、D 五个档次。其中 A、B+、B 为考核合格档,C、D 为考 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
业 核不合格档,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绩 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
考 考评结果 合格 不合格 司作废,其余激励对象
核 均满足本次全比例归
标准等级 A B+ B C D
属条件。
归属比例 100% 100% 100% 0% 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
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
象办理第二个归属期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本次归属前已获 本次可归属 本次归属数量占
姓名 职务 授限制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票数量 已获授限制性股
量(万股) (万股) 票的百分比
一、高级管理人员
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王焕欣 10.000 3.000 30%
财务总监
孙涛 副总经理 6.000 1.800 30%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262 人)
合计(264 人) 681.170 204.351 30%
注: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
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 264 名激励对象办理 2,043,510 股限制性
股票归属事宜。
五、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办理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第四次归属,激励对象孙
涛归属限制性股票 10,000 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归属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并将在考核年度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
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
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
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
应摊销。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2,043,510 股,归属完成后总股本将增加 2,043,510 股,将影
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
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
具备上市条件。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