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大位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2025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审议本议案的非关联董事人数
不足 3 人,董事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二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位数
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关于〈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要的议案》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于〈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关于〈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三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与《关于向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5 年 6 月 6 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
的首次授予日,向 29 名激励对象授予 62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03 元
/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公司总股本增加 6,200,000 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办理完毕
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478,469,890 元增加至人民币 1,484,669,890 元,总
股本由 1,478,469,890 股增加至 1,484,669,89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和 8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2025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
标,同意公司以 4.03 元/股的价格回购 2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 3,100,000 股并注销。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484,669,890 元减
少至人民币 1,481,569,890 元,总股本由 1,484,669,890 股减少至 1,481,569,890 股。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根据《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之“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
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
(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
在 2025 年和 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
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公司满足以下业绩条
件时,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对应限售比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注:上述“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
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
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6】0011000936 号),公司
本次回购注销按照授予价格 4.03 元/股回购,同时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向回
购股票的激励对象支付对应股份的回购价款及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次回购注
销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3,100,000 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股份总数将由 1,484,669,890 股减少至 1,481,569,890 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无限售条件股份 1,478,469,890 99.58 0 1,478,469,890 99.79
二、有限售条件股份 6,200,000 0.42 -3,100,000 3,100,000 0.21
三、股份总数 1,484,669,890 100 -3,100,000 1,481,569,890 100
注:1、限售条件流通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
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法》
案)》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票激励计划的后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
金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及《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
注销尚待股东会决策审议,待审议通过后,公司尚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减资程序及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并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