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作废 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关于作废 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关于作废 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符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作废原因真实、合理。本
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同意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B 类权益 605.52 万股;同意作废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55.2180 万股。
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