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6-036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于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并减资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的解除
限售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意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 341 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 4069.0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此外,1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
职并离开公司,已不再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拟对上述
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87.2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
共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4256.25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565%。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387,381,753 股调整为 3,344,819,253 股。
上述回购注销并减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的议案。对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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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
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王敬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投票权。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 2 月 8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新里程健康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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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
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登记日及上市日为 2023 年 3 月 6 日,向 332 名激励对象授
予合计 11,759.50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登记日及上市日为 2023 年 11 月 17 日,向 46 名激励对
象授予合计 2,900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通过,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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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资的议案》。上述议案
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并 减 资 的 议 案 》 。 2025 年 5 月 20 日 , 公 司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
知债权人的公告》。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并减资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原因
(一)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第五章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六、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解除限售条件”/“2、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3)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要求”中对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5%
制性股票第三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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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限售期
预留部分在 2023 年 9 月 30 日前授出,预留部分业绩考核目标与上述首次授
予部分一致。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18 日,
因此,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与上述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公司
元降低了 3.4239%,增长率未达到 55%。
综上所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满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未满足上
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
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全部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到期不续签劳动
合同/雇佣协议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
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售,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 1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
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共 187.2 万股。
三、回购数量、价格、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数量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际授予数量为 14,659.50 万股,本次共计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 4256.25 万股,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累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共计 341 名激励对象(不含本次 18 名离职
激励对象)在上述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06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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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346.05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723 万股;
因 18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共 187.2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73.2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14 万
股。
(二)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
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因此,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
价格为 1.94 元/股。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8257.125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
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387,381,753 股减至 3,344,819,253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5,510,333 3.41% -42,562,500 72,947,833 2.18%
无限售条件股份 3,271,871,420 96.59% - 3,271,871,420 97.82%
股份总数 3,387,381,753 100% -42,562,500 3,344,819,253 100%
注:本次变动前指 2026 年 4 月 20 日的股本结构。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除上述回购注销限制股票对公司总股本的影响外,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
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继续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
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及时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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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且部分
激励对象离职不再满足激励条件,公司应对所涉及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程
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并减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七、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管理
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尚需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
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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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