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博液压”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
威博液压进行了定期现场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威博液压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辛慈、施进 联系电话:0517-83576208
现场核查人员姓名:施进
现场核查对应期间:2025年度
现场核查时间:2026年4月7日
现场核查意见
一、现场核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查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
(3)核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相关文件以及公司治理制度,并核查会议召开通知、记录、
签名册等文件;
(4)对会议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核查;
(5)查阅公司内部审计部的相关制度、会议文件等;
(6)查阅公司制定的各项内控制度。
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认 √
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门(如适用) √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查询股东名册;
(2)查阅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告。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公司银行流水;
(2)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3)现场查看公司办公场所。
资金往来 √
(四)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
(4)查阅历次公司三会会议文件。
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制定、审批相关的三会文件;
(2)查阅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情形
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
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六)大额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资金管理内控制度;
(2)查阅公司银行流水;
(3)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七)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关联交易制度及实际履行情况是否一致;
(2)核查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3)查阅征信报告,与公司对外担保明细核对;
(4)检索公开信息,查看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是否及时、充分 √
(八)业绩大幅波动的合理性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资料;
(2)访谈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并查看公司经营情况;
(3)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等。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查看公司股东名册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与公司披露的承诺比对等。
(十)公司现金分红制度执行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及三会决议文件;
(2)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公司现金分红制度。
(十一)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同行业定期报告中关于市场及经营环境的分析
二、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现场核查未发现重大问题或重大风险。
注 1: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余额为 0。故 2025 年度,公司不
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注 2:2025 年公司收入基本稳定,净利润预计下滑 30%以上。
注 3:2025 年,宏观经济整体低迷,市场需求总量整体收缩,液压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价
格持续上涨,致使本期经营业绩承压。营业收入基本持平的情况下,净利润有所下降。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