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确认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保荐机构”
或“保荐人”)作为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恒汇”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恒汇确认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不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不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的情况下,拟以市场公允价格为
基础,公司 2026 年预计将与关联方淄博高新区涌泉供水有限公司、中山新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铝山东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6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确认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吕大
龙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无异议
的核查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
关联人 金额或预
类别 容 定价原则 已发生金额 生金额
计金额
淄博高新区涌泉 支付水费和 市场化定
向关联人 供水有限公司 增容费 价原则
采购材料 中山新诺科技股 市场化定
备件 130.00 0 38.63
份有限公司 价原则
接受关联
中山新诺科技股 市场化定
人提供的 设备维修 130.00 0 37.95
份有限公司 价原则
劳务
中铝山东有限公 子公司房屋 市场化定
关联租赁 140.00 17.20 129.06
司 租赁 价原则
合计 1,600.00 191.68 684.54
(三)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 关联交 实际发 披露日期及
关联人 预计金额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易类别 易内容 生金额 索引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淄博高新
支付水
区涌泉供
费和增 478.90 500.00 100% -4.22%
向关联 水有限公
容费 2025 年 8 月
人采购 司
材料 中山新诺
的《关于增
科技股份 备件 38.63 80.00 1.87% -51.71%
加 2025 年
有限公司
度日常关联
接受关
中山新诺 交易预计的
联人提 设备维
科技股份 37.95 80.00 16.29% -52.56% 公告》(公
供的劳 修
有限公司 告编号:
务
子公司
关联租 中铝山东
房屋租 129.06 120.00 100% 7.55%
赁 有限公司
赁
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
公司 董事 会对日 常关联 交易 上述差异主要受市场需求波动等因素综合所致。公司 2025
实际 发生 情况与 预计存 在较 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
大差异的说明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 关联交 实际发 披露日期及
关联人 预计金额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易类别 易内容 生金额 索引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
公司 独立 董事对 日常关 联交
主要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
易实 际发 生情况 与预计 存在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
较大差异的说明
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法定代表人:李明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767755804D
(3)成立日期:2004 年 9 月 30 日
(4)注册资本:16,500.00 万元人民币
(5)住所:淄博开发区政通路 135 号(高新创业服务中心 B 座 203 室)
(6)经营范围:在食品生产许可证、取水许可证、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
核准的范围内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供水管网的建设、经营、维护管
理;市政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情况说明:公司股东淄博高新城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淄
博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同受淄博高新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控制,合计持有公
司 6.26%股份。淄博高新城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涌泉供水。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条规定的情形,因此,涌泉供水为公司
的关联法人。
(8)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总资产 99,728.60
万元,净资产 5,218.97 万元,营业收入 2,233.92 万元,净利润-1,916.48 万元。
(9)履约能力分析:涌泉供水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亦非失
信被执行人。
(1)法定代表人:刘尚军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757881217Q
(3)成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30 日
(4)注册资本:1,056.25 万元人民币
(5)住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明珠路 3 号之一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
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
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
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
(不含特种设备);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情况说明:公司董事吕大龙同时担任中山新诺董事,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条规定的情形,因此,中山新诺为公司
的关联法人。
(8)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总资产 78,325.58
万元,净资产 39,983.98 万元;营业收入 30,120.76 万元,净利润 2,318.69 万元。
(9)履约能力分析:中山新诺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亦非失
信被执行人。
(1)法定代表人:王辛成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3283669467
(3)成立日期:2015 年 1 月 16 日
(4)注册资本:405,284.7716 万元人民币
(5)住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南定镇五公里路 1 号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第二、三类监控化
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非煤矿山矿产
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勘察;危险化学品
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
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新型膜材料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特
种陶瓷制品制造;电工器材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
研发;固体废物治理;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矿物洗选加工;有色金属合金
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石灰和石膏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砖瓦制造;
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专用仪器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通用设备修理;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
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
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煤炭及制品
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耐火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
元器件零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
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日用电器修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专业保洁、清洗、
消毒服务;装卸搬运;包装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金属表面处理及
热处理加工;对外承包工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情况说明:中铝山东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山铝电子技术有
限公司 25%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条规定的情
形,因此,中铝山东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8)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总资产 809,117.30
万元,净资产 447,791.85 万元,营业收入 903,992.13 万元,净利润-98,364.99 万
元。
(9)履约能力分析:中铝山东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亦非失
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
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在交易过程
中,公司与关联方彼此均视为平等的市场主体,依照《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
规定进行,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市场定价原则,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
性。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
通过《关于确认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
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根据业务情况和实
际需要而开展,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项目是公司正常生
产运营所必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于确认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
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价
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属于正常的交易行为。关联交易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因该交易而对
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董事吕大
龙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2025 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
循了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
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2026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所需,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
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
益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恒汇确认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6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
议通过,且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荐机构对新恒汇确认 2025 年日常关联
交易及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确认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江昊礼 肖文华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