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03 证券简称:中诚咨询 公告编号:2026-018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
咨询”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
情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独立性和专业知识,有效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本人自 2023 年 4 月 6 日至 2025 年 7 月 17 日担任中诚咨询独立
董事,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顾建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8 月出生,
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教授。1991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苏州大学,
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23 年 4 月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
担任中诚咨询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任
职期间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
职,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
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本人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和出席
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
以通讯 续2次 出席
应出席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董
独董 方式出 未亲自 股东
董事会 席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姓名 席董事 参加董 会次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会次数 事会会 数
议
顾建
平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在任职期间内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按时参与会议,认真
履行职责,谨慎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
股东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对公司内部
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
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
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审计中发
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等机会,积极与中小股东沟
通交流,深入了解其关切与诉求,进一步增强对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
合法权益的认识,切实提升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意识,持续维护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加董事会的机会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
情况,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适时提出专业建议,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审查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必要性与程序合规
性,防止大股东或管理层通过不合理定价、虚假合同等方式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
信息披露是中小股东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渠道,本人作为独
立董事,通过专业判断和独立立场推动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确保
公司在定期报告、日常公告中充分披露关键信息,帮助中小股东全面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无其他相关情况。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通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不存
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程序合法合规,关联
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相关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和正常经
营所需,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年度不存在相关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
本年度不存在相关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
运作,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
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
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聘任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委派项目团队
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从事非审计相关服
务而影响独立性为,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求,有利于
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
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本次聘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人员
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及从业经历进行了全面审查,确认其具备财务
负责人所需的专业素养、管理经验及合规意识,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本年度不存在相关情况。
(八)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提
名后续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
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
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提名朱中一先生为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提名后续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选举提名的董事、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岗位资格要求,
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
《证券法》
《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其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及制定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制定<董事、高
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
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
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行使各项权利,履行各
项义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客观、公正、独立,勤勉尽
责。
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正式离任。在此本人感谢公司及全体
股东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信任和支持,希望公司在未来持续规范运
作、稳健经营,以良好的业绩回报给广大股东。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顾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