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黄俊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股
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深入公司主体企业以
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实地现场调研工作,加强年报编制的审阅
督导工作,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公正地对公司关联交易
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黄俊辉:汉族,1969 年出生,毕业武汉大学法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广东省司法厅先进工作者、广东省人力资
源与社会保障厅授予其法学教授资格名称。历任广东司法学
校讲师,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广东珠江律师事务
所兼职律师;现任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教
授、院长,兼任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仲裁委
员会仲裁员、肇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员,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
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
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
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
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及表决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会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方式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独立董事姓名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加次数
议
黄俊辉 11 2 8 1 0 否 3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交的全部议案认真审议,
对需表决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对公司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参加独立董事履行年报编制见面职责会议
董事履行年报编制职责会议,听取《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生产
经营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合规管理、全面风险
管理工作报告》,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的
报告》《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安排的议案》,与
外部审计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制定了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计划及相关事项的安排,并于期后督促落实审计
工作按计划完成。
三、2025 年度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内容
门 会 议 2025 件的议案》
年第一次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我们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
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合理、
切实可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
次发行完成后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
议逐项审议,具体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在
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
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控股集团”)。发行
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
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 2025 年 3 月 4 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3.74 元/股,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
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
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
每股净资产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
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按此计算,拟发行股数不超过 401,069,518
股(含本数),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数 10.73%,不超过本次
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
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
权激励行权等导致股本变化的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在前
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时的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限售期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广晟控股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执行。
若后续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订或相关证券监管
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则上述限售期
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的有关规定执行。
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票解除限售之日止,
认购对象就其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由于
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
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发行相
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事会制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认为该报告对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发行
对象的适当性、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发行
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等法规规定事项进行了论证和分析,符
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析报告》,我们认为其充分论证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
议》,我们认为,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广晟控股集团签署的该协
议内容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条款
设置合理。本次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
合理,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
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已经超过公司已发行股
份的 30%,广晟控股集团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将触
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经公司
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
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
出要约。为此,我们认为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广晟控
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符合《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
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具有合理性、可行性。相
关主体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而作出相
关承诺,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深圳市中金
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
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
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我们认为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和存放募集资金的
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
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公司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基于本
次发行的总体工作安排,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发
行事项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运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公
司拟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设立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届时
将按照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我们认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利于高效、有序地推进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工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日 门会议 2025 同意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测情况,公司与关联
年第二次会 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不会造成对公
议 司利益的损害。议案中提及的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以及全体股
东而言是公平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况,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日 门 会 议 2025 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年第三次会 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财务公司”)具备
议 开展金融服务的资质,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
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对广晟财务公司的风险情况
进行了评估,广晟财务公司暂不存在重大风险;此关联交易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5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的议案》;
同意公司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与关联方
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
利益的损害。议案中提及的关联交易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而言
是公平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况,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日 门 会 议 2025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年第四次会 经审阅《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议 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合理、
切实可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
次发行完成后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
议逐项审议,具体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在
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
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控股集团”)。发行
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
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 2025 年 3 月 4 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3.74 元
/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易总量),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普
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
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
调整。
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
股本 3,737,596,125 股为基数,拟每 10 股派人民币现金 0.87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 325,170,862.88 元(含税),剩
余未分配利润 4,733,786,284.99 元拟结转下一年度。2025 年
制,本次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调整前发行价格 3.74
元/股扣减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息金额,与公司最近一期末
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扣减 2024 年
年度权益分派除息金额孰高者。
根据上述调整机制,本次发行价格进一步调整为 3.72 元/
股。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按此计算,拟发行股数不超过 351,069,283
股(含本数),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数 7.90%,不超过本次
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
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
权激励行权等导致股本变化的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在前
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时的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限售期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广晟控股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执行。
若后续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订或相关证券监管
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则上述限售期
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的有关规定执行。
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票解除限售之日止,
认购对象就其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由于
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
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发行相
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
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订稿)》,我们认为该报告对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
要性、发行对象的适当性、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发行方式的可
行性、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等法规规定事项进行了论证
和分析,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析报告(修订稿)》,我们认为其充分论证了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拟与控股
股东广晟控股集团签署的该补充协议内容均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条款设置合理。本次关联交易具
有合理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关联交易没有违反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
十七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
议案》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
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具有合理
性、可行性。相关主体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而作出相关承诺,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 4 次会议,战略委
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召开了 7 次会
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对公司的发展规划,高管的提名选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
职责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年报编制
督促工作、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
履行职责,能够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角度出发,对审议的公司重大事项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对公司治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五、年报审计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 2025 年年报编制中,积极履
行相应职责,听取公司管理层工作汇报,加强与年审注册会
计师的沟通交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审计工作,保障公
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相关编制披露工作顺利完成。
六、实地现场调研和学习情况
属子公司开展了深入的实地现场调研工作,调研时间均超
过 15 日,调研行程覆盖公司矿山采选、金属冶炼、新材
料精深加工等全产业链相关企业。独立董事深入考察公司
生产经营、安全环保、管理融合、发展战略等各方面内容,
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七、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俊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