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鲁昕,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
德州地区宁津县杜集镇镇长助理、副镇长,北京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现任曲阜
师范大学教授、法律顾问,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自 2022 年 12 月任公
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公司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
立董事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经自查,本人确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出席的情况。在董事会会议
上,本人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应参加 缺席 出席股东会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董事会次数 次数 的次数
加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出席所任职的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对于提交董事会
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公司高管、
职能部门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或提出建议。
专门委员会类别 会议召开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4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1 0
关联交易等事项,就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会议名称 会议召开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3 3 0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股东权利,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
情况。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交流,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等事项,日常与公司其他
董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及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也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等会议。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
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公司证券部、董事会秘书等专业部门、专门人员协
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同时勤勉尽责地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
事项情况,及时有效地反馈相关问题和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平、公正和公开的要求,有
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等信息披露事项。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各项重大信息,确保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的
重大事项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认真核查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健全、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内控规范体系的执行和落实。
(四)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
审计工作的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
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章
制度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责,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
司的规范运营和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勉的精神以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
要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主动地提供科学、合理的决
策建议,客观公正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规
范运作、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鲁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