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股份: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茵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2 0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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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吴茵)
  作为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始终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忠实、勤勉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在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换届选举产生
新一届董事会后正式担任独立董事。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
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信息
  吴茵:女,中国国籍,1988 年 7 月出生,法律硕士。现任上海瀛东律师事
务所合伙人,目前未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
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董事会会议                         股东会
 姓名
      本年应出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本年应出   亲自出席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未亲自出席会   席次数   次数
                                议
 吴茵    4     4   0        0     否       1    1
  本人认为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
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出席董事
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召开董事会会议之前均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
决策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
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与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与治理机制的
完善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三、现场办公情况
解公司的经营现状与发展动态,掌握公司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工作的部署与执行
情况,并不定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
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等事项。2025 年,本人任职 6 个月期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8 个工
作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报告中相关的出席会议、走访调研、审阅材料、
与各方沟通、培训及其他工作。同时,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多次就公司发展前景、战略布局、内控管理以及所面临市场环境与公司
经营管理层进行探讨,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性建议。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及时了解、掌握各期定期报告的工
作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主动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督
促年审会计师按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就初步审计结果与年审会计师交换意见,
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
情况。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
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
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恪尽职守,审慎履职
事项,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及时沟通,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充分、必
要的情况和资料,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判断并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深入了解
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日常情况,
并进行实地考察,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促进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关注信息披露,持续监督核查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一起推动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督促公司保持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所处行业政策及发展趋势的变化,认真学习上
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
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
  五、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
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
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
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建言献策。
  今后,本人将继续学习,提升自身履职能力,不断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客观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积
极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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