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牟小容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股份”或“公
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谨慎、认真、
勤勉的行使职权,积极出席 2025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
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牟小容女士,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注册会
计师,注册税务师。1998 年 7 月至今,任华南农业大学经管学院教师,副教授,
硕士研究生导师。2020 年 6 月至今兼任广州康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至今任广州亨龙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5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广
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4 次,股东会 5 次。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
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
的情况。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全部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客观、谨
慎的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公司
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中担任职务并开展相关工作。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召开 7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
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全部会议,未有委托
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参与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签署重大合同等重大事项的专项会议,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并提交董事
会,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
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
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
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次沟通,与会计师
事务所就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分析与沟通,对定期报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
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讨论。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
要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与股东会会议等活动,积极与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解答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加
强与中小股东的互动交流。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
还通过电话、网站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内控建设、关联交易等情况,与外部中介机构、公司其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探讨公司未来发展及规划,为公司战略发展积
极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公司管理
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向本人定期通报公司运行情况,提供有关资
料,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和人员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对公司在报告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公司在
报告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
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
时的原则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
况,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得到了有效的运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的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审议了变更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相关议案,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
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认为相关候选人具备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
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
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
且任命程序合法、有效。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补选了 1 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聘任了第五届董事会
秘书、选举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聘任了新一届总经理和
董事会秘书。本人对上述人员均进行了审查,认为相关候选人均具备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
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
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
且任命程序合法、有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审核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根据公司实际运营状况,并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而
制定,薪酬标准合理,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无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
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
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责的立场,进一步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不断提升自身
专业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好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牟小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