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宋广华先生,1968 年出生,博士,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空天信息技术研究所
常务副所长,中国计算机学会(CCF)高级会员,浙江省计算机学会理事;2021 年 8 月至今,
任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华星创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
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召开股东会 出席股东会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次数 次数
议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的议案时,与公司及相
关方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
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5 年度,本人在任期内担任提名、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履行情况如下:
(1)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在 2025 年度内共召开了 3 次提名、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均亲自参加了上述会议,并按照《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相关要求,对提交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认真审议,经与其他两位委员共同
表决后,形成会议决议提交给公司董事会,本人对提交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绩效评价及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2
第七届董事会提
名、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四次会议
未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提
名、薪酬与考核委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七届董事会提
名、薪酬与考核委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月 27 日
员会第六次会议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在 2025 年度内共召开了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均亲自参
加了上述会议,并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对提交审计委员会的议
案认真审议,经与其他两位委员共同表决后,形成会议决议提交给公司董事会,本人对提交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具体情况见下表: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员会第九次会议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 评价报告》、《对会计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
员会第十次会议 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6 年度审计计划》
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部审计程序、审计计划及执行情况,并对内部审计结果、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
行了审慎审阅,确保审计结论客观、公允。在公司年度审计与年报编制期间,本人积极与承办
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就审计范围、关键时间节点及重大事项展开探讨,重点审核审
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公司配合度,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各项职责与义务。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的情况
形式,主动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交流,充分听取相关意见与诉求。同时持续关注媒体及网络舆
情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市场关切,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全力维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公司现场考察,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同时,通过会议、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包括收入的确认、长账龄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和资产减值的确认等
事项。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公司所有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新业务开展情况
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期间,本人重点向公司了解相关诉讼进展、新业务经
营态势,详细问询业务收入、成本费用支出及相关资产减值计提等情况,持续跟进事项进展,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四)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司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已经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相关聘任、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人
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师团队熟悉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
在专业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
(五)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财务负责人方
军先生的议案,经审阅董事会本次拟聘任的财务负责人的履历,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未发现拟聘任人员有不符合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本次聘任的
财务负责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资格。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相关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了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具有合理性。
(七)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
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
议案内容,经核查,本人认为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
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
见,切实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宋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