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中华(已届满离任)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2 0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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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独立董事,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推动董事会科学决
策,促进公司合规治理,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
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信息
  刘中华,男,汉族,1965 年 7 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现为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教育部会计学专业教学
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对外经贸会计学会副会长,广东省管
理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广州会计师公会副会长,现任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本人自 2019 年 3 月起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因连续任职满 6 年,于 2025 年 3
月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后不再担任该职务。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还担任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信息披露委
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和各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权。
  (三)独立性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
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具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本人
任职资格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 2025 年度独
立性自查报告。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本人出席了所有应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董事   实际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同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
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董事会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没有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本人出席的公司股东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各项议案均获审议通过,公司能依
法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参会权和表决权,本人没有对公司股东会决议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召集或出席了全部应出席会议,认真参与研讨,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高
效履行职责提供专业保障。履职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开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履职期内
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信息披露委员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工
作细则开展工作,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代理人出席或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充分履职,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或董事会会议;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利益的事
项发表独立审核意见等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
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的情况
  在本年度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 2025
年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本人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
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七)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 3 月换届离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25 年履职期内,本人在
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8 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人积
极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等各项会议,听取董事、高管及工作人员对相关事项的介
绍,并前往深圳总部、荆门园区、无锡园区等实地了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
营、内部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同时通过电话、网络通讯等方式与公司保持密
切联系,多方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并主动分享政策解读、宏观分析和市场案例,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审负责人等人员与本人保持密切沟通,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获取
作出独立判断的信息;在召开董事会、独董专门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前,公司
能够及时准确传递会议材料,必要时候有专人汇报,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
件和必要的支持;公司还积极主动开展独立董事现场调研、战略研讨等活动,增
进本人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了解,主动征求本人的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履职期内,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关联交
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及公允性要求,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关联交易审议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期内,公司完成了对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潘骅先生的选举、
董事会换届工作。通过对各位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本人认为
各位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专长,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关注公
司的运行情况、管理层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治理结构的完善情况,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对重要事项进行审查和监督,为公司
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和经营管理进步作出应
有努力。
  目前,虽已离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来将继续关注公司成长,支持公司锚
定战略目标,推进业务转型,不断强化核心竞争力,坚定地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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