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史达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始
终秉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出席各项会议,审慎行使公司和股
东赋予的权利,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依据相关规定顺利完成第九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人继续担任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史达:男,中共党员,1973 年 4 月出生,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社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霍英东青年教师奖获得者,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副会长,教育部旅游管理专业教学指导
委员会委员,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名师,辽宁省本科教学名师,辽宁省旅游管理专业教学指
导委员会主任,辽宁省标准化专家组组长。2022.08 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
其关联方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
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及表决情况
议)。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在会议召开前认真研究、审阅会议资料,深入
了解议案各项细节,为董事会讨论和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议期间,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
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结合自身专业背景提出合理建议,并以谨慎态度行使
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及
其他重要事项均已履行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
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史达 9 1 7 1 0 否 4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实际出席次数
会议类别 2025 年度召开次数 应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含委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2 0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7 7 7 0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 2 2 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 4 4 0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
计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委员责任与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管理层规范
高效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组织召开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2 项重要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
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 7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2025 年度经营计划及投资计划》
《关于公
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转让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等 23 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本人结合自身学术背景和行业研究,
就公司发展战略、投资布局等事项积极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等 5 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人的议案》
本人对每位候选人的履历、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提名和选聘程序合规、公正。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2024 年年度报告》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 18 项重要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发表了同意
监的议案》
的审核意见。此外,本人每季度及半年度审阅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持
续跟进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过程监督,切实履行审计
委员会委员的责任。
资产暨关联交易等 22 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每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上,本人均会就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对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影响等核心问题
进行充分讨论和审慎判断,确保独立董事事前审查的实质有效性。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
理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掌握公司经营状况,积极有效地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保持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根
据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与执行效果;参加年审沟通会,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识别的主要风险及
应对措施等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持续关注年审工作进展,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
护内外部审计的独立性。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及现场工作
场及通讯会议、调研访谈等方式,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解和调查。同时,通过微信、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
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各方面状况及内部控制
执行情况。本人每日接收并阅览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送的《股市及舆情信息每日专报》,
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及经营动态,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媒
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司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相关人员给予积极支持
和配合;凡需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均能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资料。本
人在会议期间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对本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积极采纳
并落实,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均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会议上,本人均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本人认为,相关关联交
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参加审议的关联交
易事项具体如下:
审议事项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2025.04.21
关于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5.04.23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2025.05.22
联交易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5.05.2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 2025.06.27
关于全资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5.06.2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 2025.07.28
关于参股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5.07.30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及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关联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五次会议 2025.10.28
交易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5.10.28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六次会议 2025.12.04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5.12.04
关于增加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七次会议 2025.12.12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5.12.12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第一
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公告,并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和披露程序。经审核,本人认为上述报告及其中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本人认为,中兴华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
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本人同意聘任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先后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
案》、以及原财务总监因个人身体原因辞职后形成的《关于由路珂先生代为履行财务总监职责
的议案》。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于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各
阶段财务总监候选人的履历进行审核,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上述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
董事会会议上,本人对两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第九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审议了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名相关议案。换届完成后,公司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审议了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议案。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成员,本人认为:第九届董
事会董事及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应任职条件与工作经验,提名及选聘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绩效方案的议案》。作为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组织召开第八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了同意意见。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综合其具体
职务、工作绩效、公司战略与经营业绩及绩效管理规定等因素评定。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后,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请股东会审议,并已获
平及行业水平确定。
三、总体评价和今后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始终秉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
营、发展战略及行业动态,与经营管理层就决策、计划及执行情况保持充分沟通,对相关事项
认真发表意见。在日常履职中,本人保持客观独立,监督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并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持续督促与
考察,确保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及公司规章制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将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专业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建议,进一步提升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与科学决
策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史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