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鑫龙: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新)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2 0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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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积极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对于我们的工
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本人 2025 年
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陈新,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46 年 7 月生,中共党员,
北京清华大学工民建专业毕业、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突出贡献津贴获
得者。曾在国营 4401 厂从事电真空器件研究开发、技术及管理工作,历任主管
技术员、工程师和车间主任;原机电部电子规划所(后合并为中国电子工业发展
规划研究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工作,从事电子行业规划、工程咨
询工作,历任研究室主任、院副总工程师、科技委副主任、规划所所长、院项目
总监。2022 年 09 月 14 日至 2025 年 2 月 18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后,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
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议。公司在 2025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5 年度我未对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本人依法出席公司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本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6
  独立董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陈新           1        0      0
                本年度股东会召开次数      3
 独立董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陈新           1        0      0
  本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出席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严格
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召集并主持提名委员的会议,对董事、独立
董事候选人等议案进行了审议,积极有效的发挥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职期间我本人未行使相关
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度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度审计机构进行沟通,认真履
行相关职责。与年度审计机构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
探讨和交流,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积极助推内部审计
部门及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日常审计和年度审计中发挥作用;同时,持续加强与
年度审计机构的沟通,就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审计工具和方法论等重点关
注事项进行讨论,提示年度审计机构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利用现场出席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的机会,积极与投资
者沟通,听取投资者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监督董事会相关决议的具体执行情况,并及时了解
公司最新经营动态;始终积极与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通过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的专项汇报,实时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
道,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专业化建议。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构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开展。管理层就本人在出席会议、进行现场走访期间提出
的询问,给予了详细的回答,并主动地向本人详细阐述了公司经营情况。董事会
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就本人工作开展给予了积极而有效的帮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此类事项。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此类事项。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此类事项。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此类事项。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此类事项。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此类事项。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此类事项。
  作为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对第十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
审核,认为候选人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符合相关任职资
格条件和要求,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此类事项。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此类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人员在本
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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