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
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
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
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
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
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已经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
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控股暨全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
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
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
销售业务、工程项目、重大投资、对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报
告、信息披露。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行业政策风险、市场竞争风险、重大投资(并购)
风险、技术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实际状况,组织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
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
下: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潜在错报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涉及收入的错报项目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总额的0.5%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
总额的1% ≤潜在错报<营业收 总额的0.5%
入总额的1%
涉及利润的错报项目 潜在错报≥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1%≤潜在 潜在错报<利润总额
的5% 错报<利润总额的5% 的1%
涉及资产的错报项目 潜在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0.5%≤潜 潜在错报<资产总额
的1% 在错报<资产总额的 的0.5%
当某项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潜在错报影响多项指标时,按孰低原则认定缺
陷性质。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包括: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
报告中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审计委员
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
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
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
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
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损失金额占上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的5%及以上;
重要缺陷:损失金额占上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的1%(含1%)至5%;
一般缺陷:损失金额小于上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的1%。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序不当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
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
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认定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
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决策程序不当导致较大失误;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较大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
认定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岗位
业务人员流失严重;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后认为,截止2025年12月31日,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部控制有效,并且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发出之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事项。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张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