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
(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根据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
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
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
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
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233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
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 年第一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要求,容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
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容诚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容诚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
养,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
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
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
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