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沧州明珠塑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明珠”或“公司”)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沧州明珠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沧
州明珠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4,773,567 股,每股面值
为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8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38,199,535.62 元,扣除
发行费用 17,013,663.15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21,185,872.47
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喜验资 2022Y00082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221,185,872.4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1,048,442,686.56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2,445,237.39
项目投入 C1 39,241,648.75
本期发生额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0
利息收入净额 C2 15,699.81
项目投入 D1=B1+C1 1,087,684,335.31
截至本期末累计发生额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0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2,460,937.2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45,962,474.36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F 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G 145,962,474.36
差异 H=E-F-G 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
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和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芜湖
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
连同长江保荐于 2022 年 8 月 9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河西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
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和子公司 4 个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元
开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专户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含利息收入
有限公司沧州河西 0408010429300440572 666,448.31
沧州东鸿制膜 5,474,533.2 元
支行
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含利息收入
公司沧州分行 2,471,082.25 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含利息收入
有限公司芜湖政务 1307007029200159039 35,045,208.51
芜湖明珠制膜 1,913,259.23 元
新区支行
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含利息收入
公司芜湖万春支行 2,264,659.99 元
合计 —— —— 145,962,474.36 ——
注: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提案,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
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6 年 1 月 21 日,公
司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和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的募集资金余额及利息合计 14,596.74 万元(包括节余募集资金 7,292.52 万元和尚未支付
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 7,304.22 万元)全部转入其一般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后续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并已按相关规定办理完成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的注销手续。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3,819.9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24.1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8,768.4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 募 集 资 调整后投 本 年 度 投 截至期末 截 至 期 项 目 达 本年度实 是否达 项 目
变 更 项 金 承 诺 资总额(1)入金额 累计投入末 投 资到 预 定 现的效益 到预计 可 行
目(含投资总 金额(2) 进 度可 使 用 效益 性 是
承诺投资项目 部分变额 (%) 状 态 日 否 发
更) (3) = 期 生 重
(2)/(1) 大 变
化
年产 38000 吨高阻
隔尼龙薄膜项目 否 49,098 49,098 540.91 45,855.55 93.40 -1,295.36 否 否
月
(芜湖)
年产 38000 吨高阻
隔尼龙薄膜项目 否 48,417 48,417 3,383.25 38,275.61 79.05 -233.41 否 否
(沧州)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6,000 603.59 637.27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月 25 日
归还银行贷款 否 24,000 24,000 24,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月 12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
计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137,515 122,118.59 3,924.16 108,768.43 -- -- -- --
未 达 到 计 划 进 度 年产 38000 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沧州)于 2025 年 10 月正式投产,生产线是新线存在磨合期,
或 预 计 收 益 的 情 期间出现个别设备问题影响了产能发挥。年产 38000 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芜湖)生产线处
况和原因(分具体 于产能爬坡期;另外考虑降本增效,上半年生产方面做了多项节能改造项目,也是影响产能发
项目) 挥的另一重要因素,导致未达到预计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 途 及 使 用 进 展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 实 施 地 点 变 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 实 施 方 式 调 整 不适用
情况
年产 38,000 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芜湖)以募集资金 11,843.5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年产 38,000 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沧州)以募集资金 4,650.9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 8 月 19 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
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预先
目先期投入及置
投入资金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
换情况
保荐有限公司和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沧州
明珠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详见 2022 年 8 月 19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2022-068 号。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沧州
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全
用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部使用,并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前全部归还。
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金情况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
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前全部使用,并于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沧州东鸿制
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子公司
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沧州东鸿制膜科
技有限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 500 万元;其余闲置募集资金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全部
归还。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11,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子公司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
不超过 3,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6 个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和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
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归还。
经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
使用不超过 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经公司 2023 年 8 月 18 日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
用闲置募集资金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进行现金管理情
全资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含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况
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2 个月。
公司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及现金收益均已在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结合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公司决定不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对
已开立的现金管理专户进行了销户处理。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 资 金 结 余 的 金 不适用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支付项目尾款,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 无
题或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 2025 年度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相关格式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除少量操作瑕
疵外,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长江保荐及其保荐代表人通过相关资料审阅、现场检查、电话沟通等多种方
式对沧州明珠 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审阅
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核对银行对账
单和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抽查募集资金使用会计凭证等;检查募集资金项目的
建设情况、实施进度以及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等;与公司相关高管、财务人员等人
员沟通,询问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 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
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沧州明珠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