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78 证券简称:新恒汇 公告编号:2026-016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或“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
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2 家。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裁)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人 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
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
金亚科技、周旭辉、 尚余 500 万 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
投资者 2014 年报
立信 元 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
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
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
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
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
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
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保千里、东北证券、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
投资者 2015 年报、2016 1,096 万元
银信评估、立信等 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
年报
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
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
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
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
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
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
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
执行。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二)项目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陈 竑 1999 年 1997 年 1999 年 2022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宋文燕 2019 年 2008 年 2019 年 2022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王 健 2000 年 2000 年 2015 年 2025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 竑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宋文燕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 健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质量控制复核人于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立信为公司提供的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76.50 万元,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20 万元,两项合计为人民币 96.50 万元。
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简介、证照和资质等相
关资料,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声誉和职业操守,诚信状况较好,具
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
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