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立信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
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
者保护能力。且立信在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表现了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较好地完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
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计划阶段的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工作安排、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问题等相关事
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立信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
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注册会计师就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
通。
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审计工作的监督及评估,认为立信能够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
各项审计任务。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