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岭南: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2 01:56:0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
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结合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
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
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
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
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
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
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
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
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
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
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母公司(包括:公司总部、凡口铅锌矿、韶关冶炼厂和
丹霞冶炼厂);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
股子公司,从事金、银、铜、镍金属材料的生产、销售等业
务;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从事铅锌矿开采、加工和销售等业务;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
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从事高能电池材料、纳米材
料、功能材料、稀贵金属等新材料、新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
售等业务;深圳华加日铝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从事铝型材加工业务;及其他全资控股企业。深圳市中金岭
南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
投资咨询等业务;深圳市中金岭南期货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
资子公司,从事期货经纪、咨询和培训等业务;深圳市康发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从事投资兴办实业
业务;广东中金岭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从事工程技术管理服务、承包工程和机械加工、制造业务等
业务;广东中金岭南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
资子公司,从事冶金行业和建筑行业的项目咨询、工程设计、
工程总承包服务等业务;广东中金岭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为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
利用、水污染治理业务等业务;韶关市中金岭南营销有限公
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从事企业营销策划、金属矿产品及
冶炼产品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等业务;广州
市南沙区中金岭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从事贸易经济业务;广州中金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
资子公司,从事贸易经济业务;仁化伟达发展有限公司为本
公司全资子公司,从事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工具制造和金属
工具销售等业务;中金岭南(东营)供应链有限公司为本公
司全资子公司,从事贸易业务;深圳市中金岭南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从事投资兴办实业业务;广东中
金岭南鑫晟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从事以
铅锌为主的有色金属冶炼及销售等业务;中金岭南香港有限
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从事集团境外公司矿物贸易销售
以及境内公司精矿贸易,适时开展有色金属产品和精矿的自
营贸易以及相关金融业务;佩利雅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从事铅锌矿等勘探、开采、加工和销售业务;及其他全资控
股企业。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
总额的 100.00%,营业收入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
入总额的 100.00%。
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
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子公司管理、对外投资控制、
担保业务、关联交易、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披露等方
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
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重点关注领域的内控情况
     本次评价重点关注的领域主要包括:子公司管理、投资
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采购管理、销售管理、信息披
露、内部监督等方面。
     在对控股子公司的管控方面,公司以长期发展战略为目
标,以确保安全生产、环保达标和稳健经营及生产经营目标
实现为重点,以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为抓手,并从企业文化、
投资、经营计划、财务资金及人力资源等方面对控股子公司
实行统一管理。
     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办法》、《中金岭南公司境外
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
有限公司派驻境外企业董事工作守则(试行)》、《中金岭
南公司派驻境外企业人员履职业绩管理办法》等制度,通过
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督导其建立
相应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
议程序,及时向公司分管负责人和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
经营事项、报送重要文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建立和完善对控股
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等手段来强化公司对子公司的管控。
  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投资项目管
理机构的职能。在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方面,制定了《证券
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发展部专门负责组织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立项
前的论证工作,建立投资项目的决策审批程序,规定了投资
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评价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管理办法,
从而有效地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更
加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公司投资严格行审批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
风险,注重投资收益。
  公司制定了《担保管理办法》,明确了对外担保应遵循
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对公司及下属企业对外担
保应遵守的规定、信息披露、审批程序、担保合同的签署和
管理、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定期组织对对外担
保业务的审批程序、担保风险、反担保情况、担保方的经营
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审核检查。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方、关联关
系、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的批准权限、关联交易的回避
与决策程序、对控股股东的特别限制、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
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保证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符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及
不损害公司与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等
制度,在请购与审批、供应商管理、采购议价、采购合同管
理、到货验收、采购业务票据及相关会计记录、付款申请、
审批与执行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要求与措
施。
     公司制定了《中金岭南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2025 版)》、
《中金岭南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试行)》,聚焦于加
强非招标采购的监督管理。从采购项目的审批、供应商的选
择,到合同履行的监督以及文件资料的管理,全方位规范公
司各类非招标采购活动,确保公司在非招标采购过程中的利
益得到有效维护。
  公司目前通过严格的采购和付款管理控制,确保按时、
保质保量且经济高效地获取生产经营所需的物料及服务,同
时保障了资金支付的计划性和安全性,确保相关会计核算合
法、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司制定了《信用管理办法》、《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对客户信用管理、订单审批、发
货控制、收款控制等业务流程和授权审批等关键控制环节进
行了明确规定。对销售与收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信用/合同/
结算风险制定了一系列控制措施,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的
权责,确保销售、发货、收款等相关责任人员既相互配合、
各不相容岗位又能有效制约和监督。
  公司财务部能全面详实地记录客户的信用资料;实时监
控大额应收账款,定期分析应收账款账龄、逾期情况等。
  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
人管理制度》对公开信息披露及重大内部事项沟通进行全程
控制,明确规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责任人及义务人
职责;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标准;信息披露的流转、审核流程;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信息披露的保密与处
罚措施;投资者关系工作对象、沟通内容、方式等。
  公司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外信息披露和公告,将公司
经营运作的各种信息传递给外部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以保
持公司信息的透明度。
  董事会下设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评价情况,协调内部
控制审计及相关事宜。公司审计部及相关部室对其提供专业
支持,向公司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公司从日常监督和独立监督两个方面体现内部监督的
职能。通过建立各关键业务流程的制度规范、审批权限划分
及岗位职责分工等方式,体现业务运行过程中的相互牵制和
相互制约的日常监督职能;通过监事检查、例行工作检查、
综合监督检查、专项审计和内部控制评价等各项监督活动,
对制度运行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各项制
度的合理有效运作;设立举报热线电话、电子邮箱、举报箱,
作为各级员工及与公司直接发生经济关系的社会各方反映
公司及其人员违反职业道德问题的情况和检举揭发实际或
疑似欺诈舞弊案件的渠道。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勤勉尽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以及公司《内部审计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
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
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
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
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
下:
     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
     在执行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认定标准时,需要结合公司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与可容忍误差,对所发
现的缺陷进行量化评估。
     重要性水平:公司采用年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 5%作为
重要性水平的量化指标。根据本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税前
利润计算的重要性水平为 5605 万元。
  可容忍误差:公司采用本年度重要性水平的 75%作为可
容忍误差的量化指标。根据本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税前利
润计算的可容忍误差为 4204 万元。
  在内部控制缺陷评价过程中,公司参照上述定量指标和
下列定性因素对所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分析和评价。当
内部控制缺陷对财务报表产生的潜在影响金额超过重要性
水平时,该缺陷被认定为重大缺陷;当内部控制缺陷对财务
报表产生的潜在影响金额超过可容忍误差时,该缺陷被认定
为重要缺陷;否则,该缺陷被认定为一般缺陷。
考虑定性因素:
  (1)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大缺陷的判断标准:
  ——识别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
更正;
  ——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
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公司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要缺陷的判断标准: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
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
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的判断标准: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
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根据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影响程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分考虑定性因素:
  (1)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
重大缺陷:
  ——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重大失误;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频现负面新闻,导致公司某一主产品减产产量
占该主产品年计划产量的比率达到 50%以上;
  ——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
重要缺陷:
  ——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出现一般
失误;
  ——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且造成重要损失;
  ——公司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业务人员纷纷流失;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导致公司某一主产品减产产量
占该主产品年计划产量的比率达到 30%—50%;
  ——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
其他控制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针对公司
在开展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已经或将
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不断完善。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
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
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
调整。未来,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
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金岭南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